大地海洋: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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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
买浙江虎哥环境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大地海洋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拟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内容、同意公司与业绩
承诺方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池仁勇          贾       勇         马可一
                           日期: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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