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新材: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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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5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1 日
在江苏三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为紧急召开的临时会议,会议召集人对本次针对紧急情况
临时召开会议的安排进行了说明,会议通知的时间、形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小军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后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激励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
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不存在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的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日。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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