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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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0 人,代表股份 186,21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0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185,215,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9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00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051%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 17 人,代表股份 8,66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7,665,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4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00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051%。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0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9%;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0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9%;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0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9%;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0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9%;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0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9%;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
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0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9%;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0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9%;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0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9%;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0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9%;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0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9%;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0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9%;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0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9%;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6,20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9%;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5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7%;反对 1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5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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