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相关事项的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
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
了审核,经核实认为: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山东惠发食品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它解除限售条件均
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
相符,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山东惠发食品股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相
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