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董事候选人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
公司董事会提名刁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价格遵循独立核算,均以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正、
公平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一年)的稳健类理财产品,能
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业绩水平。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
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不
超过 5 亿元人民币进行短期理财。
独立董事:樊勇、亓峰、梁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