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就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务有需求,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助
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电力行业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樊勇、亓峰、梁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