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2-135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下午 3:30 通过腾讯会议以现场和视频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和微信
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金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原预计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 182,400 万元,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增加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 56,600 万元,本次增加额度后,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53.05MWp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中各子项目
容量布局,募集资金仍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鉴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到期,同意公司与集团财
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其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贷款、
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
协议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优势,提升参股子公司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开封时代”)市场开拓能力,经开封时代三方股东协商,拟借鉴国
家鼓励的“优先股”模式,开封时代股东开封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和登封市嵩基(集团)有限公司(合称“委托方”)同意委托开封平煤新型
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开封时代的日常经营管理,委托方不参与开封时代日常
经营管理,同意签署《开封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封市嵩基
(集团)有限公司与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委托经营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高
质量的审计服务,为了持续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
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同意公司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易成定转”
挂牌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发布并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公司仍符合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易成定转”具备挂牌转让资格,同意申请“易成定转”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
宜。本次申请挂牌的“易成定转”可转债数量为 654,964 张,面值为 100 元/张。
具体情况如下:
定向可转债中文简称 易成定转
定向可转债代码 124018
票面金额 100 元/张
证券数量 654,964 张
发行规模 6,549.65 万元
定向可转债利率 0.1%/年
定向可转债计息开始日 2020 年 12 月 16 日
定向可转债计息停止日
息日为股份登记完成日。
定向可转债付息日
为股份登记完成后次一交易日。
定向可转债付息方式 债券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不计复利。
初始转股价 4.59 元/股
定向可转债登记完成日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定向可转债存续起止日 6 年;即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5 日
定向可转债转股起止日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5 日
定向可转债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定向可转债限售数量
售。
交易对方首山化工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即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 36 个月内(即 2020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
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
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
锁定期安排 受此限(包括但不限于因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份回购行为)。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转股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转
股价格的,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
月。交易对方取得的前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的,其通过
转股取得的普通股亦遵守相应限售期约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