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16 日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勇先生
时 间:2022 年 12 月 16 日 14 时
地 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保税科技会议室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审议通过本议程。
二、董事会秘书报告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现场审议以下议案:
的议案》
四、股东议事、发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
出的问题。
五、董事会秘书宣布唱票、监票人员(律师参与)。
六、现场会议股东书面表决。
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统计表决结果,向大会报告。
九、董事会秘书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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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为保税贸易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近日,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税科技”或“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税贸易”)提交的“保税贸易申请 2023 年度银
行授信额度的报告”,报告显示:
保税贸易 2022 年度经保税科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总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 20 亿元(实际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5.41 亿元)。保税
贸易围绕集团“打造一流大宗商品智慧物流运营商”的战略目标,
结合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保税贸易拟申请 2023 年度的银行授
信额度维持人民币 20 亿元不变。具体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明细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授信银行 说明
授信额度 起止日期 保证人 授信额度 保证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 2022.1.24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3.1.24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家 20,000 保税科技 30,000 保税科技 新增
-2023.9.21
港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 2022.3.10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2.12.24
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张家港保 20,000 保税科技 20,000 保税科技 不变
-2022.11.11
税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保税科技 15,000 保税科技 不变
-2022.9.27
苏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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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家 10,000 保税科技 10,000 保税科技 不变
-2023.11.14
港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家 10,000 保税科技 10,000 保税科技 不变
-2023.4.6
港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 2022.6.30
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3.6.29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家 4,100 保税科技 10,000 保税科技 新增
-2023.4.7
港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张家港支 5,000 保税科技 5,000 保税科技 不变
-2023.4.27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保税科技 新增
张家港市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其他拟合作银行 20,000
合计 154,100 200,000
保税贸易上述总授信额度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担保期限一年以
上五年以下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其余担保期限均不得超过
一年,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保税贸易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
准。以上担保事项授权自保税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保税
贸易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授信银行及授信
额度。
二、为控股子公司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为控股子公司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保
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保证期限等以公司出具的
《担保函》或签订的《保证协议》为准。具体包括: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公司为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参与郑
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为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参与郑
州商品交易所、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
(3)公司及保税贸易为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扬州石化
仓储有限公司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期货交割库
业务提供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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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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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
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