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天科技: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2-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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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0          证券简称:紫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关于规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向丁文华及刘杰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豌豆尖尖网络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豌豆尖尖”)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
新余八重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剑君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铂欣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紫 荆科技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合 称“本次
交易” )。公司董事 会经审慎判断 ,认为本次交易 符合《关于规 范公司重
大 资 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 次交易的标的 资产为豌豆尖尖 100%的 股权,不涉及 立项、环
保、行 业准入、用地 、规划、建设 施工等有关报批 事项。本次交 易尚需满
足其他 条件方可完成 ,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关于本次 交易的董事会 、股东大
会审议 通过、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获得中国 证监会注册及 其他可能
涉及的 批准等。公司 已就上述审批 事项在《福建紫 天传媒科技股 份有限公
司 发 行 股 份 及 支 付 现 金 购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套 资 金 暨 关 联 交易 报 告 书 ( 草
案 ) 》 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提示。
   二、 本次交易的重 组交易对方合 法持有标的资 产完整权利, 标的资产
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根据重组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
标的资 产过户不存在 法律障碍;标 的公司不存在出 资不实或者影 响其合法
存 续 的 情形。
  三、 公司通过本次 交易所购买的 最终目标公司 拥有完整业务 体系,能
够独立 自主地进行生 产经营活动; 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产的完整性 ;有利于
公 司 在 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四、 本次交易应当 有利于公司改 善财务状况、 增强持续盈利 能力,有
利于公 司突出主业、 增强抗风险能 力,有利于公司 增强独立性、 减少关联
交 易 、 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 ,公司董事会 认为本次交易 符合《关于规 范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
干 问 题 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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