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 149393.SZ 债券简称: 21 申宏 01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
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21
申宏 01, 149393.SZ;品种二简称:21 申宏 02,债券代码:149394.SZ)
债券代码: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
种二)(简称:21 申宏 04,债券代码:149553.SZ)、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券代码:149578.SZ;品种二简称:21 申宏 06,债券代码:149579.SZ)、申万宏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
称: 149825.SZ;
债券代码: 22 申宏 02,
品种二简称: 149826.SZ)
债券代码: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品
种一简称:22 申宏 03,债券代码:149898.SZ;品种二简称:22 申宏 04,债券代码:
(第三期)(品种二)(简称:22 申宏 06,债券代码:148054.SZ)的受托管理人,
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21 申宏
“22 申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22 申宏 04”、“22
申宏 06”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21 申宏 01”、“21 申宏
“22 申宏 02”、“22 申宏 03”、“22 申宏 04”、“22 申宏 06”之重大事
项报告如下: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披露的《申万宏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公告》,经与发行人沟通,
现将债券发行人所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诉邹勇、李亚丽质押式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
二:李亚丽
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017 年 3 月 29 日双方签
订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统称为《协
议》),约定邹勇以其 1350 万股“普路通”(证券代码:002769)作为质押
标的股票,向申万宏源证券融入合计人民币 13,600 万元的资金。邹勇配偶李
亚丽出具了《配偶同意函》,愿意与邹勇共同承担《协议》项下全部债务。
协议履行期间,邹勇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利息,未在履约比例低于平仓线时
采取措施使履约保障比例恢复至双方约定的预警值以上,在合约到期时也未
履行购回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万宏源证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邹勇归还本金人民币 73,679,977.84 元并支付相关利息、违约金,李
亚丽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等。
二、案件进展情况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万宏源证券支付本金 73,679,977.84 元及相关利息、
违约金,李亚丽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申万宏源证券对邹勇出质的股票享有优先受
偿权。
三、诉讼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进展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财信证券作为“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21 申
宏 05”、“21 申宏 06”、“22 申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
“22 申宏 04”、“22 申宏 06”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财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
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及“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21 申宏 05”、“21 申宏 06”、
“22 申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22 申宏 04”、“22 申
宏 06”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财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
“21 申宏 05”、“21 申宏 06”、“22 申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22
申宏 04”、“22 申宏 06”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
按照“21 申宏 01”、“21 申宏 02”、“21 申宏 04”、“21 申宏 05”、“21
申宏 06”、“22 申宏 01”、“22 申宏 02”、“22 申宏 03”、“22 申宏 04”、“22
申宏 06”之《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