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上述交易的交易方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在认真
审阅了该等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于事前认可了该等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
事会会议对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
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是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
进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内容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子公司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交易
的交易方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在认真审阅了该等关联
交易的相关文件后,于事前认可了该等关联交易,并在参与了董事会会议对该关
联交易的审议表决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
程序合法、规范;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
有利于提高子公司闲置资源的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
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 2023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的相关文
件,参与董事会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是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的相对稳定。同时,
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
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有效可行,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
王全弟 郭华平 谢 单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