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
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提前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查。经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拟将福建
浦潭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潭热能”)100%股权,出售给合力亚洲投资有
限公司、富杰(平潭)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康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
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浦潭热能 18%股权、浙江康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浦潭热能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
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谭青、张信任、范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