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 2022-062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2-052),公司股东吴迪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61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1.09%,减持期间集中竞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吴迪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吴迪
先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260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09%,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迪
住所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井头乡井头居委会****组****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 2022年12月6日
股票简称 双星新材 股票代码 002585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1,260 1.09
合 计 1,260 1.0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选)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例(%) 例(%)
吴培服 30,138.8029 26.07 30,138.8029 26.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34.7007 6.52 7,534.7007 6.5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604.1022 19.55 22,604.1022 19.55
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84 5.26 6,084 5.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 6,084 5.26 6,084 5.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84 5.26 6,084 5.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吴迪 5,047.218 4.37 3,787.218 3.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61.8045 1.09% 1.8045 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85.4135 3.27% 3,785.4135 3.27%
合计持有股份 47,354.0209 40.95 46,094.0209 39.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964.5052 18.13 19,704.5052 17.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389.5157 22.82 26,389.5157 22.82
是□
√ 否□
的公告》(2022-052),吴迪先生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
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其他相关说明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