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再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完成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期权简称为江海 JLC1,期权代码
为 037798,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84 名,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5.66 元。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84
人调整为 179 人,激励份额由 3,961 万份调整为 3,922 万份。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利润分配,激励计划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5.58 元/股。
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本次注
销完成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79 人调整为 177 人,激励份
额由 3,922 万份调整为 3,877 万份。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年
度第一次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17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考核年度
第一次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87.70 万份,行权价格为 5.58 元/股。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利润分配,激励计划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5.5 元/股。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年度第二次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
二个考核年度第一次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议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公
司本次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75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由于利润分配,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5.38 元/
股。
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年度第三次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第二个考核年度第二次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考核年度第一次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
满足,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符合行
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75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 1,214.28 万份,行
权价格为 5.38 元/股。
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利润分配,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5.26
元/股。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由于获授的股
票期权在行权期内尚未行权、激励对象去世,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激励份额不得
再行权,由公司注销。
(一)已到期未行权的期权注销情况
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届满,截止第三个行权期满,有 1 名激励对象共计持有 29.7 万份股票期
权尚未行权,根据《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及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激励对象必须在对应的行权时间内行权完毕。
各行权时间,对应行权时间内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公司董事会决
定注销上述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二)由于激励对象去世期权注销情况
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去世,其获授尚未行权部分股票期权共 4.05 万
份将予以注销。
本次合计共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数 33.75 万份。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到2022年11月29日结束。截止第
三个行权期满,有1名激励对象陆军共计持有29.7万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
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中有
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南通江海电容
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
由于截止第三个行权期满,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
上述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另外由于激励对象去世,激励对象已获授
的激励份额不得再行权,由公司注销。此次注销,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根据《激励计
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
期内尚未行权、激励对象去世,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激励份额不得再行权,由公
司注销。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流程合规。上述事项不
会影响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
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中的部分股票期权。
六、律师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行权中 163 名激励对象
的第二个考核年度第三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中 166 名激励对象的
第三个考核年度第二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数量及价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部
分股票期权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公司可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注销申请,
并办理本次行权、注销的相关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