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意见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凌霄泵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人作为广
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
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光勇先生、曾美容女士、柯妮女士,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邵明先生、徐军辉先生、
杨大贺先生的个人学历、任职经历及其他相关信息,候选人员不存在有《公司法》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同时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满足上市公
司监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要求。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王海波先生、陈家潮先生、刘子庚先生、李光勇先生、
曾美容女士、柯妮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邵明
先生、徐军辉先生、杨大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三年。
徐军辉 杨大贺 邵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