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2-060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其中:亲自出席 7 人,
委托他人出席 0 人,缺席 0 人)。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勇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
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琼破 1 号之三十二民事裁定书,
“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就 4348 家债权人的债
权做出了确认。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天津信托”)作为
债权人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331,735,662.92 元。
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琼 96 民初 619 号《民事判决书》,
依据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集团”)
提供担保所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以下简称“前期关联担保”),海南省第一
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海航科技支付原告天津信托 331,735,662.92 元(天津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在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 321 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中受偿的部分应
从中扣除),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
讼进展公告》(临 2021-094)。
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天津
信托签署《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天津信托受领海航集团《重整计划》
程序下的普通债权清偿资源后,公司与天津信托的应偿付金额确认为
款,履行完毕后,天津信托不得就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项下的任何债权债务向
海航科技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海航科技亦不向天津信托提出任何主张和诉求。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
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临 2022-061)。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勇、于
杰辉、姜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