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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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2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陈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全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
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
的态度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取得
的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
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
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达成,336名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摘要(修订)》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
对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本次
股票期权行权采用批量行权模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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