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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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2-05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化工”)合计持股5%以上股
东一致行动人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合众”)拟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7,34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收到了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舟山合众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说明:股东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64,444,6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1%,
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积转增股本后该股份数相应增加)。
发行股份总数的0.28%。若减持期间江南化工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且受
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 号),公司获准向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发行 196,904,882 股股份、向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旅游”)发行 49,715,195 股股份、向杭州秋枫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37,538,846 股股份、向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如山”)发行 30,031,076 股股份、
向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新能”)发行
山合众”)发行 5,247,893 股股份、向宁波复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 2,468,554 股股份、向宁波新锐浙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控股、青鸟旅游、舟山如山、舟山新能、舟山合众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本企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江南化工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如果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江南化工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在此期间内,江南化工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江南化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
因本次交易取得的江南化工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同时,盾安控股、青鸟旅游、舟山如山、舟山新能、舟山合众作出业绩与补
偿承诺如下:浙江盾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新能源”)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应不低于 10,672 万元、15,095 万元、17,239 万元和 20,665 万元,四
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 63,671 万元。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任一年度,如盾安新能源当年累积实现净利润数
低于该年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补偿义务人将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对上
市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为:盾安控股、青鸟旅游、舟山如山、舟山新能、舟
山合众优先以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认购的股份不足以
补偿时,再以现金补偿;盾安控股、青鸟旅游、舟山如山、舟山新能、舟山合众
就上述补偿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期间依照前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备相关进展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
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舟山合众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函》。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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