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全面地审查,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与本次事项有关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
于公司更好的发展,将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签订意向书暨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对此我们予以认可,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签订意向书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
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诚园置业的日常经营范围,有利于公司收回投资建设成本及
预期收益,更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认为本次签订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谢雅芳 金 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