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系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可增
强下属公司的信用,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
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孙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申请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担保
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是一种有效促进设备产品销售、增强客户粘性、加
速货款回笼的方式,为机械装备行业广泛采用。公司为高端智能装备业务资信状
况及经营情况良好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有助于更好地促进设备销售和主营
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针对高端智能装备业务买方信贷
担保事项建立良好的风险防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相关事项,并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三、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
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在实际开展业务过程中,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视具体情况并经过横向
对比选择交易对手方开展交易;预计可能与关联方交易的,为提高决策效率,事
前审批相应额度;实际交易最终交易金额将可能小于预计金额,其差异是合理的。
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金额超出审批额度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关联交易金
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一定差异,系合理的;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四、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重
大投资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公司严格限定了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范围,子公司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等规定开展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工作,资金安全性能够得到保障。
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经
营。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低风险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相关事项。
五、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第三方合资设立以五轴数控机床研发、生产、销售和
服务为一体的合资公司,能够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推进公司产品的高端化
升级,能够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利于公司核心主业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相关事项,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潘秀玲、王成义、马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