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5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家园6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调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及审批程序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议案》
的议案》等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上述议案。
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上述相关议案。
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调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
上述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情况
公司在制定“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时,综合考虑了公司历史业绩增长情
况,并结合当时对各细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对各考核年度设定了适当的
业绩考核要求。自推出“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近半年以来,外部环境发生了
较大变化,全球宏观经济和消费电子行业出现了较多不利因素。部分智能硬件产
品市场出现明显的下行压力,公司个别产品项目出现订单波动,生产经营面临更
多的不确定性。尽管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以降低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但公
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当前公司内外部情
况相匹配。为继续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共同
努力,推动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公司拟调整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中的购买价格、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等部分条款。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员工对公司发展
的信心和决心,将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健的发展。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
体调整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调整前 调整后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家园 6 号”持股计划的股份以 10 元/股 5、
“家园 6 号”持股计划的股份以 7 元/股
价格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票取得。该受让价 价格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票取得。该受让价
格参考公司回购专户相应部分的股票回购价格 格参考公司回购专户相应部分的股票回购价格
制定。员工资金来源为参与对象的合法薪酬和通 制定。员工资金来源为参与对象的合法薪酬和通
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 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
金,公司不向参与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金,公司不向参与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剩余条款中涉及购买价格 10 元/股的,均相应调整为 7 元/股,购买价格占回购股份均价的比例
均由 32.40%调整为 22.68%。
序号 调整前 调整后
三、
“家园 6 号”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 三、
“家园 6 号”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
准 准
(二)持有人情况 (二)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 1,000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 1,000
人(不含预留部分),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人(不含预留部分),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2 人,该等人员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2 人,该等人员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具体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具体
认缴股数比例如下: 认缴股数比例如下:
文档密级: 文档密级:
占本计划 占公司总 占本计划 占公司总
持有人 职务 股数(股) 持有人 职务 股数(股)
份额比例 股本比例 份额比例 股本比例
段会禄 董事、副总裁 段会禄 董事、副总裁
徐小凤 职工监事 徐小凤 职工监事
魏文滨 职工监事 魏文滨 职工监事
刘春发 副总裁 冯蓬勃 监事会主席
蒋洪寨 副总裁 刘春发 副总裁
高晓光 副总裁 蒋洪寨 副总裁
于大超 副总裁 高晓光 副总裁
贾军安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于大超 副总裁
吉永和良 副总裁 贾军安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李永志 财务总监 吉永和良 副总裁
李友波 副总裁 李永志 财务总监
朱胜波 副总裁 李友波 董事、副总裁
其他核心管理骨干、业务骨干 其他核心管理骨干、业务骨干
(不超过 988 人) (不超过 988 人)
预留部分 8,385,451 11.29% 0.24% 预留部分 8,385,451 11.29% 0.24%
合计 74,265,451 100.00% 2.17% 合计 74,265,451 100.00% 2.17%
…… ……
截至本草案披露日,现存有效的员工持股计 截至本草案修订稿披露日,现存有效的员工
划的合计持有股数为 29,960,784 股,占截至目 持股计划的合计持有股数为 7,690,100 股,占截
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88%。 至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2%。
六、
(三)
、1、公司业绩考核 六、
(三)
、1、公司业绩考核
(1)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不低于 40%,出售第一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 增长不低于 12%,出售第一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
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2)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2)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不低于 70%,出售第二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 增长不低于 36%,出售第二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
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3)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3)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不低于 100%,出售第三批解锁时点的股票 增长不低于 66%,出售第三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
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4) 2026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4) 2026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增长不低于 130%,出售第四批解锁时点的股票 增长不低于 98%,出售第四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
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注: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 注: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
序号 调整前 调整后
收入。 收入。
十一、“家园 6 号”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十一、“家园 6 号”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 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 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
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
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2 年 8 月完成标 假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3 年 1 月完成标
的股票的过户,按照解锁时点和约定的进度出售 的股票的过户,按照解锁时点和约定的进度出售
所持标的股票,并暂时按照董事会召开日收盘价 所持标的股票,并暂时按照董事会召开日收盘价
情况初步测算如下: 况初步测算如下:
股份支付费用 股份支付费用
单位:万元 文档密级: 单位:万元 文档密级: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段会禄为公司董事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段会禄、李友波为
兼副总裁;徐小凤、魏文滨为公司监事;刘春发、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徐小凤、魏文滨、冯蓬勃为
蒋洪寨、高晓光、于大超、贾军安、吉永和良、 公司监事;刘春发、蒋洪寨、高晓光、于大超、
务总监。以上持有人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 财务总监。以上持有人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时应相 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时应
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其 相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
他持有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持有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注:1、因公司近期换届选举,公司原副总裁朱胜波任期届满卸任,截至目前已不再
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属于“其他核心管理骨干、业务骨干”
;公司员工冯蓬勃原属
于“其他核心管理骨干、业务骨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六届
股东代表监事;公司原副总裁李友波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因此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应调整。
中的条款,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根据对应的内
容进行调整。
(2)《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调整内容
如下:
序
调整前 调整后
号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以 7 元/股价格受让公司回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以 10 元/股价格受让公司
购专用账户股票取得。该受让价格参考公司回购专
回购专用账户股票取得。该受让价格参考公司回
户相应部分的股票回购价格制定。员工资金来源为
参与对象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
来源为参与对象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
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公司不向参与员工提供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公司不向参
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与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
提供担保。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变更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变更及
及终止 终止
(三)本持股计划的解锁条件 (三)本持股计划的解锁条件
“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的 “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不含预留部分)的股
股票分四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持股计划过户 票分四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持股计划过户至本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8 个月、30 个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8 个月、30 个月、42
月、42 个月、54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本持股计 个月、54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
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25%、25%、25%、25%,并 的股票总数的 25%、25%、25%、25%,并由管理委员
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绩 会根据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
效考核结果进行解锁: 行解锁:
(1)2023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 (1)2023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长不低于 40%,出售第一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 不低于 12%,出售第一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
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2)2024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 (2)2024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长不低于 70%,出售第二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 不低于 36%,出售第二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
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3)2025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 (3)2025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长不低于 100%,出售第三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 不低于 66%,出售第三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
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4)2026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 (4)2026 年度营业收入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长不低于 130%,出售第四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 不低于 98%,出售第四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
序
调整前 调整后
号
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注: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 注: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
收入。 入。
除上述相关条款调整以外,《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规定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歌尔股份有限
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
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相关各方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关于调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中提及相关文件的条款进行调整,是综合
考虑公司经营环境后,以推进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为目的
而作出的调整,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稳定性、凝聚力,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够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的发展产生积极正向的作用,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家园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中公司对“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部
分条款的调整。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有关内容的调整有助于推进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
的实施,以促进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共同努力,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发
展。调整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
持股计划仍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6 号”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调整有助于
推进公司“家园 6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及管理,以促进公司优秀管理人才
和业务骨干共同努力,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调整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歌尔股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
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进一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后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随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进,歌尔股份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