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2-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
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审查,公司拟聘请的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瑞林                郑   丹   施海娜
  日期:2022 年 12 月 1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翰博高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