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10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江苏启东市林洋路 66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桂琴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
能力,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提前
归还募集资金。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