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744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1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1 号
一致行动人:
名称: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电厂居委会振兴路 185 号
通讯地址: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电厂居委会振兴路 185 号
一致行动人:
名称: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 13 层 1301、14 层 140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 13 层 1301、14 层 1401
权益变动性质: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增加股本而导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
银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第一节释义
上市公司、华银电力、公司 指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
指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东、实际控制人、大唐集团
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
一致行动人 指
有限公司
耒阳电厂 指 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财务公司 指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增加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备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差异系四舍五
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唐集团
企业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1097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邹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00,000 万元
经营期限:2017 年 11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
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
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
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大唐集团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3,700,000.00 100.00
注:上表信息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集团产权登记信息一致。按照《财政部、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关于划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资〔2018〕91 号),国务院国资委将持有大唐集团 10%股权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大唐集团就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办理了产权登记,并取得了换发后的国有产权登
记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集团尚未就上述股权划转事宜修改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手
续。
性 长期居住
姓名 职务 国籍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别 地
邹磊 党组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男 中国 中国 无
刘明胜 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男 中国 中国 无
时家林 党组副书记、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张国发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李定成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杨海滨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姜仁锋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刘泽洪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王万春 职工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刘广迎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王瑛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女 中国 中国 无
曲波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张传江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彭勇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陶云鹏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男 中国 中国 无
(二)一致行动人:耒阳电厂
企业名称: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811900803030
住所: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电厂居委会振兴路 185 号
法定代表人:万方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444 万元
经营期限:1990 年 12 月 2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技术协作和小型机电工程(含锅炉)、安装调试。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耒阳电厂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40,444.00 100.00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的居留权
万方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男 中国 中国 无
周厚斌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三)一致行动人:大唐财务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1956572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 1 号 13 层 1301、14 层 1401
法定代表人:陶云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 650,000 万元
经营期限:198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34 年 11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
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
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
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
价证券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大唐财务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650,000.00 100.00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的居留权
陶云鹏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男 中国 中国 无
姜进明 副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无
曹军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邓慧敏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石峰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霍雨霞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康永军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孟祥东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卢文忠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赵薇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王新鲁 职工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二、持有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一)大唐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集团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股票简称 代码 持股数量(股)
(包括直接及间接)
大唐发电 601991.SH/00991.HK 9,825,068,940 53.09%
桂冠电力 600236.SH 4,073,257,331 51.68%
大唐新能源 01798.HK 4,772,629,900 65.61%
大唐环境 01272.HK 2,343,245,800 78.96%
(二)耒阳电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耒阳电厂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
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大唐财务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唐财务公司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
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关系说明
大唐集团为华银电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耒阳电厂 100%股权、大
唐财务公司 73.51%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华银电力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增加。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共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
增加 144,266,871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加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一致行动人未参加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
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5 年 1 月 31 日曾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 953,489,872 股,持股比例为 58.25%。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增持、上市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上市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原因,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变动超过 5%,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具体情况如下:
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大唐集团 限售流通 A 股 608,793,971 37.19% 608,793,971 29.97%
耒阳电厂 限售流通 A 股 344,695,901 21.06% 344,695,901 16.97%
大唐财务公司 A 股流通股 - - 3,907,876 0.19%
合计 953,489,872 58.25% 957,397,748 47.14%
注:上表本次权益变动前所列持股数量及比例指 2015 年 1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外披
露华银电力简式权益报告书所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当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大唐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后,大唐集团拥有上市公司 608,793,97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37.19%,
耒阳电厂拥有上市公司 344,695,90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1.06%,大
唐集团和耒阳电厂合计拥有上市公司 953,489,87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
的 58.25%。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
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以备查阅: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 35 号华银石昊苑写字楼
电话:0731-8968700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长沙市天心区黑 石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铺路 35 号华银石昊
公司
苑写字楼
股票简称 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 600744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西城区广宁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注册地 伯街 1 号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拥有权益的股份
化 ? ( 持 股 数 量 未 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数量变化
化,但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否□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被动稀释)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股份数量:608,793,971 股持股比例:37.19%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一致行动人之一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数量:344,695,901 股持股比例:21.06%
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数量:608,793,971 股持股比例:29.97%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一致行动人之一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344,695,901 股持股比例:16.97%
及变动比例 一致行动人之二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股份数量:3,907,876 股持股比例:0.1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15 年 1 月 31 日至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办理完成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股份发行和上市手续之日
时间及方式 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增持、上市公司 2015 年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导致的被动稀释、上市公司 2022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导致的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 不适用?(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增持事项的资金
金来源 来源为自有资金。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持或减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 在 二 级 市 场 买 是□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 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 解 除 公 司 为 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