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2-052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内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
务。
(二)公示时间:2022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在公示期间
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
司监事会反映。
(三)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公示。
(四)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信息资料。
三、监事会审核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
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