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港股份: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2-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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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
议案 1(普通决议案)
       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的议案
  根据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股份”)董事会提名,经提名
及薪酬委员会审议,拟选举程超英女士为辽港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辽港股份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在任期内,辽港股份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独立董事及独立监事薪金标准”,
需向程超英女士支付酬金税前人民币 15 万元/年,除上述酬金外,辽港股份无需
向程超英女士支付任何其它福利或花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附件:董事候选人个人简介
  程超英女士,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
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程超英女士拥有东北财经大学基
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学士学位。
议案 2(普通决议案)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
                补充承诺的议案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股份”,原名“大连港股份有限公
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间接控
股股东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集团”,原名“辽宁东北亚港航
发展有限公司”)
       ,以及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集团”)
出具的《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以下简称“补充承诺函”),
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内容
  招商局集团作为辽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招商
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招商集团
在承诺函中提到针对辽港集团与辽港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事宜,在 2022 年底以
前,招商局集团将尽最大努力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
等多种措施稳妥推进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辽港集团作为辽港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于 2017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关
于规范与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以下简称“2017 年承诺函”
                                    )。
辽港集团在 2017 年承诺函中提到,在 2022 年底以前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
决同业竞争问题。
  营口港集团作为辽港股份的控股股东,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出具了《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相关事宜的声明和承诺》(以下简称“2020 年承诺函”)
                                。营口港集团
在 2020 年承诺函中提到针对营口港集团与辽港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事宜,在
委托管理等多种措施稳妥推进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二、承诺履行情况及补充承诺原因
  截至补充承诺函出具之日,招商局集团、辽港集团、营口港集团已按照相关
承诺函的要求推动完成了辽港股份对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并将符
合资产注入条件的同业竞争资产向辽港股份进行了注入;针对在盈利能力、资产
权属等方面存在较大瑕疵暂不具备资产注入条件的同业竞争资产,预计难以在相
关承诺函约定的截止时间内通过资产注入方式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但已通过
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以委托管理的方式对相关同业竞争资产的同业竞争问题进行
了规范。
  三、补充承诺期限及承诺内容
  为继续推动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招商局集团、辽港集团、营口港集团承诺
将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以及相关业务盈利能力满足辽港股份基本收益要求的
前提下,本着有利于辽港股份发展和维护辽港股份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原则,通过资产重组、业务调整、优化托管管理模式等方式,尽最大努力
在 2025 年底前妥善解决与辽港股份之间的实质性同业竞争问题。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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