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 关于公司监事配偶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并致歉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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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4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时蕊花女士《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及致歉函》。时蕊花女士在未披露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其配偶杨
佳林先生于2022年11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杨佳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了公司股份1,500股,成交均价15.55元/股,成交金额23,325元。本
次减持后,杨佳林持有公司股份 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2%。
由于本次减持股份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核实,上述减持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
内,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二、本次违规减持的致歉与处理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时蕊花女士也积极配合公司调查。
时蕊花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的严重性,并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
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
理,谨慎操作,加强自身及家属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并严格遵守,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
以上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
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规范操作,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歉函》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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