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第十三条第(七)款标准的核查意见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或“香山
股份”
)拟向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购买宁波均胜
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不超过 17%的股份,其中,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均胜群英 10.88%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以募集配套资金购买均胜群英不超
过 6.12%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
组》的相关规定,就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重组预案公告前的波动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前第 20 个交易日(2022 年 6 月 13 日)至前 1 个交易日
(2022 年 7 月 8 日)内公司股价、深证成指(399001.SZ)、证监会汽车制造指数
(883133.WI)的累积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预案披露前第 本次预案披露前 1
涨跌幅
项目 20 个交易日(2022 个交易日(2022
(%)
年 6 月 13 日) 年 7 月 8 日)
香山股份股票收盘价(元/股) 30.33 30.12 -0.69%
深证成指(399001.SZ) 11,999.31 12,857.13 7.15%
证监会汽车制造指数
(883133.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7.84%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涨跌幅 -6.40%
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涨跌幅为-0.69%,在分别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和行业板
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累计涨跌幅分别为-7.84%和-6.40%,均未超过 20%。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
款的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
款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钱丽燕 童芳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