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2-154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中武0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财务总监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
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开披露的《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动的公告》等资
料,由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受托管理人”)
编制。华福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福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福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
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刘铭春先生的辞职报告,
刘铭春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离任后将不在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刘铭春先生递交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日,刘铭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34,011 股,其将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在
任期届满前离职减持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刘铭春先生不存在其他股份锁定承诺事
项。
二、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陈雨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陈平先生提名,
同意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陈雨晴先生兼任财务总监,任期和本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陈雨晴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聘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2-148)。
三、影响分析
本次人员变动主要系发行人财务总监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上述人员变动完
成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华福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
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附件
陈雨晴先生简历
陈雨晴,男,1976 年 1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福建省管理型会
计领军人才。历任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武夷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财务部经理,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算财务部副总经
理,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武夷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陈雨晴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6,240 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和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