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63110.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1
债券代码:163604.SH 债券简称:20 东方 02
债券代码:175914.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1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2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
参加表决董事 8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
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保险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余冬筠女士回
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保险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旗下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于 2023 年
展保险业务,预计金额不超过 800 万元。本次保险业务根据监管报备的费率表并
结合客户实际风险评估确定报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来该
类关联交易将纳入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年度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中韩人寿服务品质和员工归属感,有利于中韩人寿充分
发挥股东资源优势,助力保险业务协同发展,有利于树立省属寿险企业品牌形象,
推动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