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22-060
债券代码:163153 债券简称:20 浦建 01
债券代码:188733 债券简称:21 浦建 01
债券代码:137713 债券简称:GC 浦建 01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审查终结
? 上市公司子公司在涉诉案件中的当事人地位:海盐浦诚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为再审被申请人
? 涉案标的:建设工程合同,金额暂计人民币 140,012,096.01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已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查终结,裁定结果对公司利润、偿债能力等无不利影响。
上海榕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湖建设”)与江苏镇江路桥工程
有限公司、海盐浦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盐浦诚”)、上海浦东路
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
高院”)已于 2022 年 1 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榕湖建设上诉请求,维持原
判。2022 年 9 月,榕湖建设不服省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向省高院申请再审,
省高院已立案审查。本案相关事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
年 8 月 4 日、2022 年 1 月 28 日、2022 年 9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81)、《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02)、《关于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1-008)、《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
临 2021-028)、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三)》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临 2021-042)、《关
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临 2022-006)、《关于子
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临 2022-049)。
近日,省高院向诉讼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2022)浙民申 4318 号]。
省高院经审查认为,原生效判决实体处理并无不当,榕湖建设提出的再审申请事
由不能成立,裁定驳回榕湖建设的再审申请。
本案件已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终结,裁定结果对公司利润、偿债能力
等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