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2-055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不存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中,除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和 1 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变动,失去作为激
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余
司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公司本次
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89 名激励对象满足股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 89 名激励对象所持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