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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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14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
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2022 年 12 月 12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6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9 日、11 月 26 日披露于《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 2022 年 12 月
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电话:0571-87569087
  传真:0571-875693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2031 号钱江大厦 22 楼董事会办公室(战
略发展部)(邮编 310051)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1 至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    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1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1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如提案 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1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
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选举邓娴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周纪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说明:①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
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
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
处理。②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若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 大会结
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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