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2022 年 11 月 29 日、2022 年 11 月 30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1.35%。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
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具体
内容 详 见 公司 在 《 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券 报 》 和巨 潮 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公司未发现有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
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七)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