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相关资料已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川仪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川仪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董事吴正国、黄治华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川仪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川仪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2)、
《川
仪股份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修订说明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3)。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
《关于<川仪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同意《川仪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
董事吴正国、黄治华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川仪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本次董事会议题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川仪股份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