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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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2-06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应表
决的董事 13 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1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提名沈和付先生、许植先生、胡伟先生、于强先生、刘超先生、邵德慧女
士、左江女士、孙先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长俞仕新先生因年龄原因,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俞仕新先生 1993 年起任职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1 年起任安徽
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党委副书记、总裁;2008 年起任
国元证券董事,2012 年任国元证券党委副书记、总裁,2020 年任国元证券党委
书记、董事长。董事会认为,多年来,俞仕新先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稳健经
营、开拓创新,以优秀的经营管理能力、驾驭和统领全局的水平,坚持合规经营
和创新发展并重,任职期间,团结带领国元证券经历市场风雨洗礼、考验,实现
了公司进步与发展。如今,国元证券由一家区域型证券公司发展成为涵盖证券经
纪、证券信用、投资银行、自营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并通过控参股公司开展
公募基金、国际业务、期货业务、另类投资、股权投资和区域股权市场等业务的
全功能型现代投资银行。
  任职期间,俞仕新先生带领公司组织实施“十三五”“十四五”战略规划,
提出“建设与客户共同成长的一流综合型现代投资银行,实现高规模、高质量的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愿景,连续 12 年荣获安徽省政府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绩效考
核优秀,连续 15 年获深交所信息披露 A 类评价,连续 2 年获中证协文化建设 A
类评价,公司入选深证成指、MSCI 中国、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恒生 A 股可
持续发展企业基准指数等重要国内外指数。目前,公司“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
发展势头良好,开启了高质量发展的崭新阶段。
  公司董事会对俞仕新先生勤勉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克己奉公的工作
精神和素养致以崇高的敬意,对俞仕新先生多年来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许斌先生、周洪先生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许斌先生、周洪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积极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科学规范地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表决,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做出了重要贡
献。公司董事会对许斌先生和周洪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提名徐志翰先生、张本照先生、鲁炜先生、阎焱先生、郎元鹏先生为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五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仍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世虹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
周泽将先生因个人原因,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周
世虹先生、周泽将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与重要的
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周世虹先生、周泽将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增加借款额
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业务需求,实现经营快速发
展,有效延长公司业务链条,加强业务协同,同意向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
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借款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相关监
管规定的条件下,在前述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实施具体的借款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及业务开展情况确
定具体借款规模及期限;根据市场利率和公司资金融资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借款
利率等。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同意公司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经理层成员绩效年薪兑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修订说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国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国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增加借款额度
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经理层成员
绩 效 年 薪 兑 现 情 况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2022 年 12 月 1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国元投资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增加借款额度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12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法律部科员、总经办经理助理,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法
律顾问室副主任,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合规总监、副总裁,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党委
副书记、总裁。
  沈和付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未持有公
司股份;除曾担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
的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交
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
曾在安徽大学工作,历任安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代表处主任助理,安徽国元
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资金信托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国
元信托信托业务一部总经理、国元信托副总裁、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国元信托
党委书记、董事长。
  许植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
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三部、业务五部
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五部、业务九部经理,股权管理部总经理、投资银行
总部副总经理、业务三部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胡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
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济开发处科员,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机构业务管理部科长、证券营业部副
经理、证券机构业务管理部副经理、人事处副处长,国元控股集团人力资源部副
经理,国元证券综合行政部副经理、国元证券合肥芜湖路证券营业部经理、国元
证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国元证券营销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兼私人客户部经
理、国元证券营销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证券信用与市场营销总
部总经理、零售与渠道营销总部总经理、私人财富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
总裁。现任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于强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
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目标成本管理专员,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主管会计、财务部副经理,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员、主管会计,亳
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融资部经理,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副主任科员,建安集团财务负责人、副总会计师,亳州建安投资基金公司董事
长,亳州文化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
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
司董事。
  刘超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
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安徽省纺织工业学校会计,安徽省纺织厅办公室财务会计、
副主任科员,安徽省纺织总会审计处主任科员,安徽省政府稽察特派员第四办事
处工作人员、正科级稽查特派员助理、副处级稽查特派员助理,安徽省国资委监
事会第二办事处副处级专职监事、第八监事会办事处副处级专职监事、监事会办
事处正处级专职监事,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安徽省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兼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邵德慧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
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兼任粤高资本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广东省粤普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左江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程师。曾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销售部副部长、部长、物资供应
部部长,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物资供应部部长,安徽皖
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皖
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
  孙先武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
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系副主任,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访问学者,
比利时中欧管理中心访问学者。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会
计学副教授,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脉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永臻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志翰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
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师、副教授、教授、合肥工业大学人文经济学院副院长、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副院长、合肥工业大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主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金融与证券研
究所所长,兼任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审核评估专家,安徽省
经管学科联盟副理事长,安徽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
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张本照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
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程博士。曾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加拿大国际基金会/多伦多大学、
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商学院及菲律宾IIRR学院进修。曾长期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
计金融系任教,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香港Epro科技公司独
立董事,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荃银高科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金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在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任教(退
休返聘),兼任法国Skema商学院External教授,安徽建工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
事。
  鲁炜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斯普林特电话公司亚洲业务发展董事,美国智库哈德逊研究所研究员,华盛顿世
界银行总部分析员,还曾担任过两届中石化独立非执行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席,
两届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薪酬委员会主席,及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独立非
执行董事。现任赛富亚州投资基金的创始管理合伙人,ATA Creativity Global
董事,华润置地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360 DigiTech, Inc 独立董事。
  阎焱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
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安益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现
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网络与高新技术法
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北京市朝阳地区海外联谊会监事长,
北京市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理事长、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
MBA 校外导师。
  郎元鹏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未持有公
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
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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