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 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规范、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
立判断,现对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发表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针对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对关联方情况以及
本次对外投资的详细资料进行了事先审阅,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本次对外投资
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我们认为上述对
外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审议时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文化 陈 议 刘雪琴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