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茂硕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
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2022 年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关于子公司与济南产发物流有限公司签署<合同能
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浩涛先生、张欣女士和余冠敏先
生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决、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益,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