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2-09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述文件所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0 人调整为 278 人,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2,000 万
份调整为 11,998 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综上,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
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董事会关于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
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29 日,向 27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
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