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以书面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士勇先生召集并
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
出具《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2]112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1,500 万元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根据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
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51,5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515 万张。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
年为 1.00%、第四年为 1.60%、第五年为 2.50%、第六年为 3.0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5.65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布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上述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
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中,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
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华宏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12 月 1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
进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51,5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
销,包销基数为 51,50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
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
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5,45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
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
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2)发行对象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12 月 1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
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8849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
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 年 7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
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宏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