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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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2-119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凯易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华凯易佰 A 股
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披
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7)。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及
股份数量的议案》,将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并于 2022 年 9 月 7 日披露
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及股份数量上下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止 2022 年 11 月 1 日收盘后,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86.8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7%,最高成交价为
含交易费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55265”。
  根据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自筹资金总
额不超过 5,888.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5,888.00 万份
  本员工 持股 计划 实际 资金总 额为 5,888.00 万元 ,实 际认 购的 份额为
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
的 8,00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非交易过户至“华凯易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77%,
过户价格为 7.36 元/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
  根据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
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18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公司无控股股东,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计划持有
人按其实际持有的份额享有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资产收益权,并自愿放弃
其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对应的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及除
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且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有人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员工持股
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
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
理,本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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