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牌家居: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2年11月)

证券之星 2022-11-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2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箭
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日常
工作,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 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
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
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
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
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 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
况。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
价;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绩效评价;
 (三) 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
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召
集并主持。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
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应于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
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有紧急事项的情况下,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不受前述通知方式及通知时
限的限制。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传真、视频、电话等非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
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
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
回避。因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
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
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
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
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箭牌家居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