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
释义
除?本重整计划中另有明确所指,下列名词的含义为:
柯桥法院 指 绍兴市柯桥区?民法院
法院或?民法院 指 绍兴市柯桥区?民法院
? 2007 年 6 ? 1 ?起施?的《中华?民共和国企
企业破产法 指
业破产法》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 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
或债务?或重整主 指 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
体 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
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
精功集团 指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精功控股 指 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
众富控股 指 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
精功机电 指 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精诚物流 指 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
紫薇化纤 指 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
远征化纤 指 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
柯城轻纺 指 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
精汇投资 指 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
会稽? 指 会稽?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精功科技 指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轻纺城 指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银? 指 绍兴银?股份有限公司
精?控股 指 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商银? 指 浙商银?股份有限公司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在册的股
出资?或股东 指
东
管理? 指 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绍兴宏泰资产评估有限公
评估机构 指
司
重整投资?或中建
指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
浙?信托 指 浙商?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为获取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资产?提
重整资? 指 供?于清偿破产费?、共益债务及其他各类债权的
资?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民法院破产受理
债权? 指
时,对债务?依法享有债权的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的,
有财产担保债权 指
对债务?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的,
职?债权 指
债务?所?职?的?资和应当?付给职?的补偿?
《企业破产法》第???条第?款第三项规定的,
税收债权 指
因债务?所?税款?形成的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条第?款第四项规定的,
普通债权 指
债权?对债务?享有的普通债权
已确认债权 指 经债权?会议核查并经柯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
或有负债或或有债 记载于债务?账?或虽未记载于债务?账?但有证
指
权 据表明可能存在的尚未依法申报的债权
担保财产 指 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债务?的特定财产
重整计划(草案)
指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
或本计划
指尚待处置的留存于债务?名下的?桥?厦、精?
留存资产 指 ?厦及精功?港股权等有待于管理?继续处置的?
核?资产
特定资产 指 拟置?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资产
经受益??会授权负责管理信托事务,对外代表全
管理委员会 指
体受益?进?经营决策和业务执?的机构
重整计划(草案)向?民法院提交?,即 2022 年
本计划提交? 指
元 指 ?民币元,重整计划中货币单位除特别注明外,均
为?民币元
前?
在宏观?融市场去杠杆?背景下,因投资决策失误、多元扩张失
败、经营管理失范等因素叠加,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爆发流动性危机,
出现严重债务危机。2019 年 9 ? 6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以企业明
显丧失偿债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分别向
柯桥法院申请进?破产重整。2019 年 9 ? 17 ?,柯桥法院分别裁定
受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
担任管理?。2020 年 8 ? 14 ?,柯桥法院根据管理?申请,在召开
债权?听证会听取意见基础上,作出(2019)浙 0603 破 23 号之?民
事裁定,裁定对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合并重整。
重整期间,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在柯桥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
严格遵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全?勤勉履?职责,监督精功集团
等九公司正常运营,着重做好对外投资管理,逐步清理?核?资产,
归集债务?财产,确保财产价值最?化。与此同时,有序推进债权申
报与审查、组织开展审计与评估、保持与债权?沟通交流、落实重?
事项报告机制,全?以赴做好重整各项?作。
本着“法治化、市场化”原则,考虑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体
量以及核?产业特点,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于 2021 年 7 ? 30 ?
发布《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初步确定重整
核?资产范围,在与预招募意向投资?多轮协商、谈判以及债权?充
分沟通基础上,进?步梳理明确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正式招募?案,
并于 2022 年 4 ? 15 ?正式发布《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投
资?招募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泛开展重整投资?
招募?作,最终遴选确定重整投资?。此后,管理?与重整投资?签
订《重整投资协议》,并以《重整投资协议》为基础制作本《重整计
划》(草案)提交债权?会议表决。
摘要
鉴于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负债?额巨?,债务结构较为复杂,下属
企业较多,涉及投资业务较?,本重整计划充分考虑债权?核?利益,
结合债务?实际情况,在债权清偿、利益保障、产业后续发展等??
作出了具体安排。为便于各?快速了解本重整计划,现就?案要点说
明如下:
?、采取“核?资产整体重整、?核?资产单独处置”的重整模
式
重整核?资产 14915.82 万股会稽?(601579.SH)股份(持股?
例为 29.99%)、13650.24 万股精功科技(002006.SZ)股份(持股?
例为 29.99%)、轻纺城(600790.SH)股份、绍兴银?股份、精?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由重整投资?整体重整,重整资?对价为
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等?式处置清算。
?、偿债?案
有财产担保债权?通过设定财产担保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
重整主体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有财产担保债权就担保财产
变现所得扣除相关税收、规费、应摊处置相关费?后优先受偿。截?
重整计划提交?,涉及的担保财产尚未全部处置完毕的,其对应的普
通债权清偿?额按照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予以预留。后续根据担保财
产的变现情况,该有财产担保债权可以就担保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剩
余债权由于?法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转为普通债权,按照普通债权
的清偿?案获得清偿。
列?本计划的普通债权(本计划另有规定除外),不做调整,通
过现?加信托受益权的形式受偿。为保障债权?利益,本计划中拟设
?两个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分别为破产重整服务信托 1 号(以下简称
“服务信托 1 号”)和破产重整服务信托 2 号(以下简称“服务信托
会稽?(601579.SH)2.98%的流通股股份和精功科技(002006.SZ)
信托财产包括?上市企业股权、应收账款债权、货币资?以及重整主
体在服务信托 2 号?效后向服务信托 2 号追加交付的其他信托财产。
在不考虑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受益权价值的前提下,本次普通债权预
估清偿率为 10%。服务信托?案详见本重整计划草案第?部分第四条
“重整范围外资产及权益处置?案”。
本计划就涉精功集团定向融资?具系列产品、众富控股定向融资
?具系列产品相关债权清偿,进?特别安排。
职?债权、税收债权不作调整,全额以现?予以清偿。
三、出资?权益调整?案
为重整计划执?之?的,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股权全部调整??良
顺名下,由其持有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各主体 100%股权,主体继续存续
?少五年(?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起五年),?于安排承载资产的
处置,同时相关主体保留将?于处理或有负债及其他债务。
完成相应处置?作后,条件允许情形下,对法?主体资格予以清
算注销。
四、?案实施效果
若重整计划能够全?执?,债务?核?产业得以健康稳定发展,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资源价值可实现最?化。债务?财产将全部?
于归还债务,债权?受偿情况将不低于清算状态下受偿?例,通过引
?破产重整服务信托,以向债权?分配信托受益权的?式解决短期?
法变价财产或具有远期运营价值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可最?限度维
护债权?权益。
正?
第?部分 重整主体情况
?、重整主体基本情况
(?)精功集团
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柯桥?道 112 号精功?厦 18
楼。
法定代表?:?良顺。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然?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钢结构件制作;机、电、液?体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
环保设备、能源设备、?程设备的科研开发、制造加?和销售;建筑
安装施?、钢结构建筑、钢结构件的设计、施?、安装;经销:?仓储
化?原料、化纤原料、建筑材料(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外)、?属材料(除贵稀?属)、轻纺原料、摩托车(除进?摩托车外)
及零配件;市场投资开发、市场租赁、市场物业管理;对外实业投资、
管理;货物进出?(法律、?政法规禁?的除外);下设绍兴贸易分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1996 年 01 ? 23 ??长期。
公司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例(%)
合计 120000.0 100.0000
(?)精功控股
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柯桥?道 112 号精功?厦 19
楼。
法定代表?:?良顺。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然?投资或控股的法?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经销:化?原料、化纤原料、建筑材料(以
上经营范围除危险化学品外)、?属材料(除贵稀?属)、轻纺原料、
摩托车及零配件;所属市场物业管理;货物进出?(法律、?政法规禁
?的除外)。
营业期限:2002 年 09 ? 24 ??长期。
公司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例(%)
(三)众富控股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滨海?业区海涂九?丘。
法定代表?:孙?可。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批发、零售:纺织品、服装及饰品、床上?
品、家具、?艺品、轻纺原料、建筑材料、建筑防?材料、黄?、?
属材料、化?原料及产品、??百货、五?交电、机械配件、?泥制
品、?属制品、轴承(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外)、货物进出?(法律、?
政法规禁?的除外)。
营业期限:2004 年 5 ? 13 ? 2024 年 5 ? 12 ?。
公司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例(%)
合计 5000 100
(四)精功机电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柯西?业园区鉴湖路 1809 号。
法定代表?:孙?可。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然?投资或控股的法?独资)。
经营范围:机、电、液?体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汽车零配件的
开发、制造和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经销:化?原料、化纤原料(以
上经营范围除危险化学品外)、?属材料(除贵稀?属)、轻纺原料;经
销:汽车(除九座以下乘?车);货物进出?(法律、?政法规禁?的除
外)。
营业期限:2006 年 6 ? 20 ? ? 2026 年 6 ? 19 ?。
公司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例(%)
(五)精诚物流
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家村。
法定代表?:丁美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然?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运输(罐式);批发、
零售;轻纺原料、纺织品;货物进出?(法律、?政法规禁?的除外)。
营业期限:2010 年 11 ? 30 ?? 2030 年 11 ? 25 ?。
公司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例(%)
合计 1000 100
(六)紫薇化纤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家。
法定代表?:沈伯六。
注册资本:22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然?投资或控股的法?独资)。
经营范围:?产、经销:化纤织品、化纤?料及制品、化纤原料;
销售:轻纺原料、涤纶阻燃丝、化纤丝;实业投资;货物进出?(法律、
?政法规禁?的除外)。
营业期限:2008 年 12 ? 25 ? ? 2028 年 12 ? 31 ?。
公司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例(%)
(七)远征化纤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
法定代表?:沈伯六。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然?投资或控股的法?独资)。
经营范围:?产:化纤原料;经销:化纤原料、纺织品;货物进出?
(法律、?政法规禁?的除外)。
营业期限:2007 年 4 ? 25 ? ? 2028 年 4 ? 23 ?。
公司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例(%)
(?)柯城轻纺
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鉴湖路 1809 号 2 幢。
法定代表?:孙?可。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然?投资或控股的法?独资)。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轻纺原料、针纺织品、化?原料、化纤
原料。
营业期限:2003 年 10 ? 30 ? ?长期。
公司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例(%)
(九)精汇投资
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道 112 号精功?厦 1 幢 18 楼。
法定代表?:?良顺。
注册资本:1000 万元?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然?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及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营业期限:2014 年 12 ? 08 ?? 2034 年 12 ? 02 ?。
公司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例(%)
合计 1000.00 100.00
?、重整进展情况
(?)重整受理情况
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
(?)第?次债权?会议召开情况
第?次债权?会议。2019 年 11 ? 21 ?,表决通过了《关于继续债
务?营业的报告》
《债务?财产管理?案》
《债务?财产变价?案》
《重
整投资?招募?案》
《联合债权?委员会选举?案》
《管理?报酬?案》
《关于?现场审议有关表决事项的?案》等七项议案。
(三)延期提交重整计划的说明
鉴于重整事项推进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管理?及债务?
重整?作严重受限。2020 年 3 ? 12 ?,管理?向柯桥法院提出申请,
请求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
?。同?,柯桥法院作出裁定,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新
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
(四)裁定合并重整情况
混同,合并重整有利于公平清偿债权、实现破产程序的公平和效率”
等为由,向柯桥法院申请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提交了
相应证据。为充分尊重债权?意愿,保障各利害关系?利益,柯桥法
院于 2020 年 7 ? 16 ?组织听证,听取了各?对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合
并重整的意见。参加会议的有管理?、债权?代表 37 家、债务?代
表、职?代表,仅两家债权?代表对九公司合并重整持反对意见。
柯桥法院经查明后认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格?度混同,缺乏
独?承担民事责任的?格基础,且分别清理各企业债权债务,将严重
损害部分债权?的正当利益,只有通过实质合并,将各关联企业成员
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各成员的财产作为合并后统?的债务?财
产,?并履?重整程序,才能最?限度地公平保护全体债权?的正当
利益,依法推进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2020 年 8 ? 14 ?,柯桥法
院作出(2019)浙 0603 破 23 号之?民事裁定,裁定对精功集团等九
公司进?合并重整。
(五)重整投资?招募情况
浙江省破产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
等平台发布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预招募公告》。为维
护债权?及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核?产业健康稳定,
整体化解重整企业债务,实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资源价值最?化,
同时考虑本次重整资产体量较?,情况较为复杂等因素,管理?实施
重整投资?的预招募?作,预招募公告初步确定的重整范围为会稽?
(601579.SH)控股股权、精功科技(002006.SZ)控股股权、轻纺城
(600790.SH)股权、浙商银?(601916.SH)股权、绍兴银?股权、
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截? 2021 年 9 ? 30 ?,管理?共收到 5 家意向投资?(含联合
体)的意向报名材料,管理?随即展开与各意向投资?的接洽、沟通
?作,根据意向投资?提交材料的基本信息、意向重整资产范围及报
价、资?来源、意向资产发展战略等??,与意向投资?进?了多轮
的协商、谈判,并结合对各意向投资?的调查情况,进?步梳理和明
确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正式招募?案。
浙江省破产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
等平台发布《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投资?招募公告》,并
在柯桥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重整投
资?招募?作。
根据《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投资?招募公告》规定,
意向投资?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 15 ? 17 时前向
管理?缴纳了尽调保证?并向管理?正式报名成功,并于 2022 年 5
? 25 ? 17 时前向管理?缴纳了竞选保证??民币 10,000 万元,同
时按照要求编制并提交竞选?件。
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竞选会议。评选委员会由主要债权?代表、
债务?代表、属地政府代表及管理?代表等??组成,对意向投资?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竞选?件进?现场评议。经各评选委
员会成员评分并综合评议结果,确定意向投资?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为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投资?。
本次重整投资?为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信基本情况如
下。
(1)基本情况
名称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朝阳
成??期 2004 年 8 ? 20 ?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区黎安路 999、1009 号 28 层 2801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对外实业投资、管理;?属材料批兼零。【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前,中建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例(%)
合计 100.000
(3)实际控制?
?朝阳先?直接持有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例为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营钢结构集成业务、再?纤维业务、
新能源业务和?融投资业务四个核?板块。2019-2021 年未经审计总
资产分别为 277.62 亿元、286.09 亿元、310.73 亿元;营业收?分别
为 72.45 亿元、182.85 亿元、236.55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5.05 亿
元、4.85 亿元、6.59 亿元。截?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310.73
亿元,净资产为 87.49 亿元。
三、债务?财产情况
(?)审计情况
截?审计基准? 2019 年 9 ? 30 ?,债务?经审计的资产清查值
为 110.58 亿元,负债清查值为 197.86 亿元,净资产合计为-87.28 亿
元,相关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财产情况
截?审计基准? 2019 年 9 ? 30 ?,债务?经审计的资产清查值
为 110.58 亿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科?名称 审计清查值(元) 备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当期损 益
的?融资产
资产合计 11,057,633,242.60
截? 2022 年 10 ? 23 ?,经管理?梳理本次重整计划暂可供清
偿分配的资产价值 72.74 亿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资产项? 资产价值 备注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会稽?中 重整核?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精功科技中 重整核?
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股轻纺城 重整核?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控股集团有 重整核?
限公司 45.90%股权,出资额 16320 万元 资产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28800 万股绍
兴银?股份,持股?例 8.14%;绍兴众
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3463.20 万股绍
兴银?股份,持股?例 0.98%;浙江英 重整核?
维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代持的 1038 万 资产
股绍兴银?股份,持股?例 0.29%;以上
合计持有 33301.20 万股绍兴银?股
份,持股?例 9.41%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会稽?中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精功科技中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会稽? 2018、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28800 万股
绍兴银?股份,持股?例 8.14%;绍兴
众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 3463.20 万
股绍兴银?股份,持股?例 0.98%;浙
江英维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代持的
兴银?股份,2020 年度分红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浙商银?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浙商银?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浙江产权交易
所 2019、2020、2021 年度分红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浙江产权交易
所 2.8671%
杭州专?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应
收款
浙江??红?化艺术品开发公司 100%
股权及应收款
绍兴市柯桥区港越新都 B 区 8 幢 101、
合计 7,273,555,939.49
注:第 11 项浙商银?股票,因系质押财产,尚在处置过程中,暂按 3 元/股
预估;第 14 项浙江产权交易所股权,因系质押财产,按评估价预估;第 16 项精
??厦,因系抵押财产,按评估价 6.4 折并扣除交易税费后预估。
四、负债情况
(?)债权申报情况
截? 2022 年 11 ? 7 ?,管理?共接受债权申报 149 家,申报债
权?额合计 51,364,276,561.65 元。其中:申报有财产担保债权 16
家,申报有财产担保债权?额合计 15,913,346,646.55 元;申报?财
产担保债权 141 家(11 家同时申报有财产担保债权),申报?财产担
保债权?额合计 35,450,929,915.10 元。
(?)债权审查情况
经管理?审查,截? 2022 年 11 ? 7 ?,管理?确认或待定债权
认或待定有财产担保债权 16 家,确认或待定有财产担保债权?额合
计 8,613,504,396.11 元;确认或待定?财产担保债权 123 家(7 家
同时确认或待定有财产担保债权),确认或待定?财产担保债权?额
合计 12,206,543,302.40 元(其中劣后债权 19,553,357.35 元)。
(三)职?债权情况
经管理?审核并经公?,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应付俞建?等 65 名
职?补偿?合计 5,874,564.84 元,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应付?国
琴等 16 名职?补偿?合计 1,268,221.52 元,以上总计职?债权
(四)或有负债情况
管理?结合审计机构对重整主体截? 2019 年 9 ? 30 ?的账?
负债核查情况和截? 2022 年 11 ? 7 ?的债权申报、审核情况,发现
截? 2022 年 11 ? 7 ?,重整主体账?尚有 852,297,503.41 元债权
未依法向管理?申报,均为普通债权。
五、偿债能?分析
本次重整采?“核?资产整体重整、?核?资产单独处置”的重
整模式。债务?财产变价?式与清算状态下基本?致,债权?受偿情
况将不低于清算状态下受偿?例,且本次重整中引?破产重整服务信
托,通过向债权?分配信托受益权的?式解决短期?法变价财产或具
有远期运营价值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最?程度维护债权?权益。在
该模式下,通过将核?资产整体重整出售给重整投资?,解决单?资
产变现成本?、难度?的问题,在确保重整投资??付能?的情况下,
使得债权受偿安全程度?幅度提升,同时实现债权的周期得到明显缩
短,保障了全体债权?公平受偿的权利。债务?的核?产业通过本次
重整,同样得以稳定健康发展。
第?部分 重整安排
?、?案确定过程
经管理?调查及与前期意向投资?交流,发现债务?存在产业多
元,对外投资复杂,再融资能?丧失等多重问题。但同时,债务?不
存在违规占?上市公司资?等情况,债务?债务风险?定程度上与上
市公司隔离。基于上述特点,招募过程中,意向重整投资?均聚焦会
稽?、精功科技、精?控股、轻纺城及绍兴银?股权等较为清洁的产
业与资产,但对于以债务?现状实施整体重整兴趣不?。故以债务?
主体为基础,以现状实施整体重整的模式,经市场检验后,缺乏可?
性,也不利于债务?核?产业继续健康、持续发展。
因此,通过资债梳理、公开招募重整投资?等前期?作,本次重
整采取“核?资产整体重整,?核?资产单独处置”模式实施重整。
重整范围资产将全部由重整投资?直接实施现?收购,?核?资产通
过管理?继续处置变现及设?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等?式处置。精功集
团等九公司主体暂予以保留,股权全部调整??良顺名下,?于进?
步配合资产处理及或有债务清理。完成相应处置?作且条件允许情形
下,将对法?主体资格予以清算注销。
?、重整?案架构
(?)重整路径
重整投资?以 4,562,199,462.85 元为对价?付重整资?,并有
条件取得重整核?资产。重整资?由管理?依据本计划依法?于偿债。
尚未处置完毕的?桥?厦、精??厦等部分?核?资产,暂留存
债务?名下。因处置成本、过户限制等原因,由管理?继续处置归集
偿债资源,变现后,管理?适时依法予以分配。
重整主体将作为委托?委托浙?信托设?两个破产重整服务信
托,分别为服务信托 1 号和服务信托 2 号。服务信托?案详见本重整
计划第?部分第四条“重整范围外资产及权益处置?案”。
为重整计划执?之?的,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股权全部调整??良
顺名下,主体继续存续?少五年(?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起五年),
?于安排承载相关资产的处置,同时,相关主体保留将?于处理或有
负债及其他债务,在资产处置和偿债完毕后清算注销。
(?)交易结构图述
本计划设定的交易结构图述如下:
三、重整核?资产交易安排
(?)重整核?资产重整资?对价
重整投资?参与重整提供重整资?额度为 4,562,199,462.85 元
【?写:肆拾伍亿陆仟贰佰壹拾玖万玖仟肆佰陆拾贰元捌?伍分】,
各对应资产对价如下:
序号 重整资产 重整对价(元)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会稽?中的 14915.82
万股,持股?例为 29.99%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精功科技中的
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股轻纺城 6370 万
股,持股?例为 4.35%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精?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45.90%股权,出资额为 16320 万元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28800 万股绍兴银
?股份,持股?例 8.14%;绍兴众富控股有
限公司持有的 3463.20 万股绍兴银?股份,
公司代持的 1038 万股绍兴银?股份,持股?
例 0.29%;以上合计持有 33301.20 万股绍兴
银?股份,持股?例 9.41%
合 计 4,562,199,462.85
(?)重整资?的?付
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之?起 3 ?(遇节假?顺延)内重整投资?
已经?付重整资?的 20%作为履约保证?(履约保证?中,不超过重
整资?报价的 10%为银?保函),同时前期?付的尽调保证?、竞选保
证?已经?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重整投资?未?付的重整资??额
与现?部分履约保证?相等时,上述现?履约保证??息?动转化为
重整资?。
重整投资?确认,?柯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之?起
(三)重整核?资产具体受让主体
重整核?资产将分别以股份(股权)转让?式由重整投资?全额
投资的注册地址为绍兴市柯桥区的全资项?公司中建信(浙江)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进?受让。
(四)重整核?资产的交割
重整范围资产交割需同时满?以下前提条件:
(1)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柯桥法院的批准;
(2)重整投资?按本协议按时?额?付重整资?或虽?法依照
约定?付重整资?,但已经以公允的?式进?了弥补,承担完毕违约
责任,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3)具体承继重整范围资产的项?公司已经按照约定设?,重
整投资?及对应项?公司已经承诺:在重整计划执?中取得会稽?
(601579.SH)、精功科技(002006.SZ)股份成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后,取得股份之?起 36 个?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管理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同时承诺在重整计划执?中取得股份
之?起 5 年内不变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并保证上市公司注册
地、运营地维持原处,聚焦原主业发展,确保持续经营、重整后积极
参与地?经济社会发展。
重整范围资产交割,需同时满?以下必要条件:
(1)管理?对相关有财产担保债权?进?清偿(或达成相关?
致意见),并已经促使有财产担保债权?解除核?资产权利质押的;
(2)重整投资?配合履?相关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3)就会稽?(601579.SH)、精功科技(002006.SZ)股份,重
整投资?提出合理的后续经营?案;
(4)就相关资产收购,已经获得相关有权部门批准(若有);
在满?前提条件基础上,任?重整投资范围资产,分别满?必要
条件后,管理?应在?个?作?内,向柯桥法院申请出具《协助执?
通知书》。柯桥法院出具《协助执?通知书》后,实际完成相应资产
过户登记之?为该资产的交割?。
评估基准?(2021 年 6 ? 30 ?)之后重整范围资产损益不影响
重整投资?重整资??额的确认与?付。
评估基准??交割?(含当?)为过渡期,期间损益不再结算。
重整范围资产 2021 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案(或预案,若有)所涉派发的现?红利、股息归属债务?。
四、重整范围外资产及权益处置?案
重整期间,重整范围外资产及权益(以下简称“?核?资产”)部
分已经由管理?处置变现。剩余?核?资产,因情况复杂、需法院强
制执?等情形,需后期进?步归集、清理与处置。为实现财产价值最
?化,维护债权?合法权益,管理?从财产性质及处置成本等?度出
发,将?核?资产分为两部分,第?部分为留存资产,第?部分为特
定资产(设?服务信托资产)。
(?)留存资产由管理?继续处置归集
以下留存资产,由管理?继续处置、归集:
预估价值
序号 留存资产 资产属性 备注
(万元)
合计 38827
上述留存资产,由管理?继续处置归集偿债资源,变现后,管理
?适时依法予以分配。
留存资产将按照第?次债权?会议通过的《债务?财产管理?案》
《债务?财产变价?案》之规定继续处置。相关财产或权益《债务?
财产管理?案》《债务?财产变价?案》未明确规定处置?式的,管
理?可以参照最??民法院或地区法院司法执?有关解释、规定处置。
部分瑕疵资产?法通过上述?式处置的,由管理?决定相应定价
机制及处置?式。管理?处置前,应当报告柯桥法院及联合债委会。
债务?通过直接或间接投资及相应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法?或
?法?组织项下资产,参照上述?核?资产处置?式实施定价及处置。
为实现效率及财产价值最?化,管理?有权对上述法?或?法?组织
相应资产负债进?调整后实施处置。
(?)特定资产?于设?服务信托
为提?重整程序运?效率,促进重整核?资产交易,合理规划
重整处置成本,?效处置重整主体资产,避免偿债资产因快速变现
?价值贬损,故引?专业机构协同配合,通过设?破产重整服务信
托的?式,在服务信托项下实现特定资产清理、确权和处置等?
作。
重整主体拟将以下特定资产(或该等特定资产经处置后形成的
其他形式的资产或权益)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浙?信托设?服务信
托,具体以重整主体实际交付为准:
债权清单
序号 项? ?额 内容
对内蒙古恒信精 2.利息 458882839.12 元(利息暂计算?
公司的债权 3.? 2021 年 7 ? 1 ?起?实际款清之?
?按年利率 15.4%计算的利息。
对宁波信达风盛 算? 2021 年 7 ? 6 ?);
投资合伙企业 1.7919 3.? 2021 年 7 ? 7 ?起?实际款清之?
(有限合伙)的 亿 ?按年利率 15.4%计算的违约?;
债权 4.深圳市恒?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宁
波信达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上海?丰投资 2.2016 年 8 ? 26 ?起? 2016 年 9 ? 13
债权 计算的利息,2016 年 9 ? 14 ?起?实际
清偿??以本? 10000 万元为基数按年
利率 24%计算的逾期违约?。
股权清单
持股? 出资额
序号 项?
例(%) (万股/万元)
杭州银杏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股权
本重整计划经柯桥法院裁定批准后,以特定资产(或该等特定资
产经处置后形成的其他形式的资产或权益)作为信托财产,委托浙?
信托设?两个独?的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分别为破产重整服务信托 1
号(以下简称“服务信托 1 号”)和破产重整服务信托 2 号(以下简
称“服务信托 2 号”)。服务信托存续期间,信托财产是独?于委托
?、受托?、受益?的财产,具有法定独?性。信托财产的处置所得
在优先?付相关信托费?后向受益?补充分配。为符合信托财产需要,
并考虑有利于财产处置等需要,特定资产在交付给服务信托前,管理
?有权参照留存资产的处置?式,予以先?处理。服务信托的具体要
素如下:
(1)服务信托 1 号的具体要素
服务信托 1 号的委托?为重整主体。
服务信托 1 号的受托?为浙?信托。
服务信托 1 号的受益?为重整计划被裁定批准时债权表(包括已
确认债权表和暂未确认债权表)已经列?为普通债权(含为有财产担
保债权?预留的普通债权,以下同),并最终得到确认但未获全额清
偿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上述主体作为重整主体的债权
?,在重整计划中获得现?清偿的基础上,成为服务信托 1 号项下的
受益?,以期获得其他偿付的可能性。服务信托 1 号将通过向受益?
分配信托利益的?式对该等受益?的债权进?清偿。
相关债权?初始在服务信托 1 号项下所享有或预留的信托受益
权的份数按照管理?为其列?及/或预留的普通债权?额确定,每 1
元债权对应 1 份信托受益权(即 1 份信托单位)。某普通债权?的债
权最终得到确认或某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因未获?
额清偿?最终转为普通债权的,该等债权?应当在债权最终得到确认
或转为普通债权后,根据受托?的要求办理相应的信托受益权登记,
届时该等受益权所持有的信托单位按照每 1 元债权对应 1 份信托受
益权(即 1 份信托单位)的原则,根据其最终得到确认或最终转为普
通债权的债权?额确认。
某?有财产担保债权?或普通债权?尚未根据受托?的要求办
理相应的信托受益权登记的,仅作为本信托的名义受益?,其所持有
的信托单位计?信托单位总份数,但暂不享有表决权,不计?出席受
益??会的表决权份额,服务信托 1 号进?信托利益分配时,受托?
亦仅对其因享有信托受益权?可能有权分配的信托利益进?计提,但
并不实际对其进?分配,该等计提的信托利益留存在服务信托 1 号的
信托财产专户。
某?普通债权?的债权得到确认或某?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有
财产担保债权转为普通债权后,受托?将按照该债权?享有并确认的
普通债权?额(含确认的优先债权?法获得清偿转?普通债权的?额)
除以重整计划被裁定批准时债权表已经列?为普通债权的总额的?
例向其进?信托利益分配;全体受益?符合受益?资格且信托财产全
部处置变现后,受托?将按照某债权?享有并确认的普通债权?额
(含确认的优先债权?法获得清偿转?普通债权的?额)除以重整计
划被裁定批准时债权表已经列?为普通债权?额中最终被确认的债
权?额(含确认的优先债权?法获得清偿转?普通债权的?额)总额
核算各受益?最终应获清偿的?例,并根据该?例进?最终调整与分
配。
服务信托 1 号通过向受益?分配信托利益的?式对受益?的债
权进?清偿;受益?系作为重整主体的债权?进?成为服务信托 1 号
项下的受益?,但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不代表其能够取得分配的信
托利益的?额。
特别的,各债权?应充分知悉并确认,各债权?通过服务信托 1
号获得的信托利益分配计?该等债权?的普通债权清偿率。服务信托
权并最终得到确认但未获全额清偿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普通债权
?。重整计划(草案)被裁定批准时未进?债权申报的债权?及在重
整计划被裁定批准时已经进?债权申报但因其他原因?法持有信托
受益权的普通债权?将?法在服务信托 1 号项下获得分配。但管理?
将为该等债权?预留现??式的偿债资源,以保障该部分债权?的普
通债权清偿率相同。
重整主体拟向服务信托 1 号交付信托财产为会稽?(601579.SH)
重整主体亦可以向服务信托 1 号交付部分货币资?形式的信托财产,
?于?付服务信托 1 号所涉及的信托费?等?途。
服务信托 1 号项下,应当视重整主体所交付的上市公司股份办理
完毕相应的过户登记的具体情况,确认重整主体完成信托财产交付的
情况。?该等股份依法办理完毕相应的过户登记之?,该等股份即成
为服务信托 1 号的信托财产。
就服务信托 1 号??,在以下条件均获满?后,即视为服务信托
i 本重整计划已经?民法院裁定批准;
ii 服务信托 1 号的信托合同已签署并?效;
iii 服务信托 1 号已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办理
完毕服务信托 1 号的信托登记相关?续,并取得服务信托 1 号的产品
编号;
iv 部分或全部服务信托 1 号的信托财产已经交付?服务信托 1
号并已办理了相应的登记?续(如需)。
服务信托 1 号的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五年。?服务信托 1 号?效
之?(含该?)起算。受托?可以根据服务信托 1 号的信托合同的约
定和受益??会的决议决定服务信托 1 号的提前终?或延期。如服务
信托 1 号项下的信托财产全部变现的,受托?有权宣布服务信托 1 号
提前终?并向受益?分配信托财产。
服务信托 1 号?发?下列情形之?时终?:
i 服务信托 1 号的全部信托财产已转换为资?形式且信托财产分
配完毕;
ii 服务信托 1 号期限届满,信托财产尚未全部转换为资?形式,
但全部信托财产已按信托期限届满时的形态向受益?分配;
iii 法律、?政法规和信托?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服务信托 1 号终?后,受托?将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
以信托合同规定的?式报告委托?和受益?。涉及委托?账务处理的,
委托?根据报告进?处理。
(2)服务信托 2 号的具体要素
服务信托 2 号的委托?为重整主体。
服务信托 2 号的受托?为浙?信托。
服务信托 2 号的受益?为持有在规定期限内得到确认且未获全
额清偿的普通债权(包括某?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最
终转为的普通债权)的债权?。其中,持有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时得
到确认且未获全额清偿的普通债权的债权?,按照每 1 元债权确认完
成时得到确认的债权对应 1 份信托受益权(即 1 份信托单位)的原
则,根据受托?的要求办理相应的信托受益权登记,并在办理完毕登
记?续后成为服务信托 2 号的受益?。其他类型的债权的处理?式如
下:
i 暂未确认债权
暂未确认债权按照债权?申报债权性质、债权申报?额及管理?
的初步审查确定其应当持有的信托单位,但上述债权?在其办理完毕
信托受益权登记前仅作为本信托的名义受益?,并不实际成为本信托
项下的??当事?,亦不实际享有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其所持
有的信托单位计?信托单位总份数,但暂不享有表决权,不计?出席
受益??会的表决权份额,本信托进?信托利益分配时,受托?亦仅
对其因享有信托受益权?可能有权分配的信托利益进?计提,但并不
实际对其进?分配,已计提的信托利益留存在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财
产专户。
暂未确认债权在债权经审查确认后,债权?应根据受托?的要求
办理相应的信托受益权登记,受托?根据审查确认的债权数额确认其
实际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为其办理信托受益权登记?续,办理完毕后,
受托?将其应当持有的信托单位所对应已计提未分配的信托利益向
该等受益?进?分配。
若暂未确认债权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起满三年仍未获确认
的,视为该债权?放弃信托受益权,其持有的信托单位注销,该部分
信托单位所对应的未实际向受益?分配的信托利益重新计?服务信
托 2 号的信托财产。
但债权?对审查确认的债权性质及/或债权?额有异议向法院
(或仲裁机构)提起债权确认之诉,因法院(或仲裁机构)未能在重
整计划裁定批准之?起三年内作出?效法律?书等原因导致债权在
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起满三年仍未获确认的,该等信托单位继续在
受托?处预留,直?债权最终得到确认/不予确认。
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转为普通债权前,管理?为
其预留的普通债权按照暂未确认债权处理。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有财
产担保债权转为普通债权后,债权?应根据受托?的要求办理相应的
信托受益权登记,受托?根据审查确认的普通债权数额确认其实际持
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为其办理信托受益权登记?续。
ii 或有债权
或有债权,按照管理?提供的审计?额及相关预估?额、债权性
质确定其应当持有的信托单位,但上述债权?在其办理完毕信托受益
权登记前仅作为本信托的名义受益?,并不实际成为本信托项下的?
?当事?,亦不实际享有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其所持有的信托
单位计?信托单位总份数,但暂不享有表决权,不计?出席受益??
会的表决权份额,本信托进?信托利益分配时,受托?亦仅对其因享
有信托受益权?可能有权分配的信托利益进?计提,但并不实际对其
进?分配,已计提的信托利益留存在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财产专户。
或有债权?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起三年内补充申报债权且
经审查获得确认的,债权?应根据受托?的要求办理相应的信托受益
权登记,受托?根据审查确认的债权数额确认其实际持有的信托单位
份数为其办理信托受益权登记?续,办理完毕后,受托?将其应当持
有的信托单位所对应已计提未分配的信托利益向该等受益?进?分
配。
或有债权?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起满三年仍未主张权利的,
其持有的信托单位注销,该部分信托单位所对应的未实际向受益?分
配的信托利益重新计?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财产。
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并获得确认的,债权?应根据受托?的要求
办理相应的信托受益权登记,受托?根据审查确认的普通债权数额确
认其实际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为其办理信托受益权登记?续补充申
报的债权所需信托单位?于预留信托单位份数,则按债权?补充申报
顺序依次分配。
iii 未领受债权
已经审查确认债权的债权?未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在指定时间
内办理完毕信托受益权登记完成信托单位领受程序的,上述债权?在
其办理完毕信托受益权登记前仅作为本信托的名义受益?,并不实际
成为本信托项下的??当事?,亦不实际享有本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
权,其所持有的信托单位计?信托单位总份数,但暂不享有表决权,
不计?出席受益??会的表决权份额,本信托进?信托利益分配时,
该部分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仅进?计提,?不实际对其进?分配,已
计提的信托利益留存在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财产专户。
债权?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起满三年内办理完毕信托受益
权登记领受信托单位的,受托?根据审查确认的债权数额确认其实际
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为其办理信托受益权登记?续,办理完毕后,受
托?将其应当持有的信托单位所对应已计提未分配的信托利益向该
等受益?进?分配。
债权?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起满三年,因其??原因仍未能
办理完毕信托受益权登记完成信托单位领受的,视为该债权?放弃该
信托受益权,其持有的信托单位注销,该部分信托单位所对应的未实
际向受益?分配的信托利益重新计?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财产。
债权?在重整主体之外存在主债务?、担保?或其他承担清偿责
任的债务?,债权?有权暂不领受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单位,?以通
过追收、诉讼等?式要求重整主体之外的主债务?、担保?或其他承
担清偿责任的债务?承担相应清偿责任,但仍应在重整计划裁定批准
之?起三年内完成领受。
iv 其他债权
债权?因属于国家企事业机关等原因??法受让信托单位时,该
类债权?按照重整计划可获信托单位将提存?管理?指定代持主体。
管理?指定代持主体应就信托期限内,该部分信托单位的受益?
权利?使、信托利益分配及双?的权利义务与该?然?、国家企事业
机关另?签署书?协议。
上述系列主体作为重整主体的债权?,在重整计划中获得现?清
偿的基础上,成为服务信托 2 号项下的受益?,以期获得其他利益分
配的可能性。对于该等受益???,其将通过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利
益分配获得回款。
特别的,经受益??会决议通过,服务信托 2 号项下未处置完毕
的信托财产可以?于向重整主体进?分配,在此情况下,重整主体为
服务信托 2 号的特定受益?。
受托?将按照某债权?享有并确认的普通债权?额(含确认的优
先债权?法获得清偿转?普通债权的?额)除以重整计划被裁定批准
时债权表已经列?为普通债权?额中最终被确认的债权?额(含确认
的优先债权?法获得清偿转?普通债权的?额)与后续补充申报确认
债权?额加总后的总额核算各受益?最终应获清偿的?例,并根据该
?例进?最终调整与分配。
债权?办理完毕信托受益权登记后,以其债权确认完成时得到确
认的债权,确定其享有的信托单位份数,每 1 元债权确认完成时得到
确认的债权对应 1 份信托单位,且受益?持有的信托单位不因后续债
权得到清偿?减少。受托?于某个分配?进?信托利益分配时,将按
照届时某债权?实际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占全体债权?届时实际持
有的信托单位份数的?例进?信托利益分配。但受益?系作为重整主
体的债权?进?成为服务信托 2 号项下的受益?,其持有的信托单位
份数不代表其能够取得分配的信托利益的?额。
??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起?重整计划执?完毕之?
?的期间内,重整主体应按照重整计划承担对债权?的清偿责任,在
受益?领受服务信托 2 号项下的信托受益权之?起,债权?不再要求
重整主体清偿债务,债权?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获得现?分配以及债
权?作为服务信托 1 号的受益?获得服务信托 1 号项下的信托利益
分配的情形除外。受益?将通过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利益分配获得回
款,直?服务信托 2 号终?。
重整主体拟向服务信托 2 号交付的信托财产包括?上市企业股
权、应收账款债权、货币资?以及重整主体在服务信托 2 号?效后向
服务信托 2 号追加交付的其他信托财产。
特别的,重整主体向受托?交付相关?上市企业股权后,受托?
有权根据股权管理的便利性等相关因素的考虑,将其他?上市企业的
股权转让予持股平台持有。在此情形下,服务信托 2 号虽然通过持有
持股平台的 100%股权间接持有其他?上市企业股权,但持股平台下
属的其他企业的股权并不属于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财产。
服务信托 2 号项下,重整主体可以在服务信托 2 号?效前向服务
信托 2 号交付部分货币资?形式的信托财产,?于?付服务信托 2 号
所涉及的信托费?等?途。重整主体可以分笔交付信托财产,或在服
务信托 2 号?效后继续追加交付货币资?等其他形式的信托财产,或
者在管理?对相关拟交付的信托财产进?处置后,将处置后的该等财
产以其他形式交付予服务信托 2 号。但重整主体所交付的应当是其合
法所有、符合交付?服务信托 2 号的条件并能够办理相应的过户或者
财产交付程序的财产,并应当履?合法有效的审批和授权程序。重整
主体将根据相关信托财产的处置情况和审批授权情况向服务信托 2
号交付信托财产,受托?仅负责接受重整主体交付的信托财产,服务
信托 2 号项下的需交付的信托财产应当符合信托法的相关规定,具体
范围和形式均以重整主体实际交付的为准。
就服务信托 2 号??,在以下条件均获满?后,即视为服务信托
i 本重整计划已经?民法院裁定批准;
ii 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合同已签署并?效;
iii 服务信托 2 号已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办理
完毕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登记相关?续,并取得服务信托 2 号的产品
编号;
iv 部分或全部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财产已经交付?服务信托 2
号并已办理了相应的登记?续(如需)。
服务信托 2 号的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五年。?服务信托 2 号?效
之?(含该?)起算。受托?可以根据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合同的约
定和受益??会的决议决定服务信托 2 号的提前终?或延期。如服务
信托 2 号项下的信托财产全部变现的,受托?有权宣布服务信托 2 号
提前终?并向受益?分配信托财产。
服务信托 2 号?发?下列情形之?时终?:
i 服务信托 2 号的全部信托财产已转换为资?形式且信托财产分
配完毕;
ii 服务信托 2 号期限届满,信托财产尚未全部转换为资?形式,
但全部信托财产已按信托期限届满时的形态向受益?分配;
iii 法律、?政法规和信托?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服务信托 2 号终?后,受托?将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
以信托合同规定的?式报告委托?和受益?。涉及委托?账务处理的,
委托?根据报告进?处理。
为充分保障债权?权益及信托的顺利设?、管理与有序运营,受
托?根据受益??会或管理委员会决议执?信托事务。受益??会或
管理委员会未能形成有效决议期间,受托?有权不采取任何?动。
(1)受益??会
受益??会由全体受益?组成,是服务信托最?决策机构。受益
??会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合同,审议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修改信托
合同(管理委员会表决后认为需要提交受益??会决策的情形下)、
选举和更换管理委员会委员、更换受托?、决定对管理委员会进?授
权(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委员会决议认为需要受益??会对其进?授权
等,但信托合同已经约定的管理委员会的职权?需额外进?授权)、
决定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委托?等事项。受益??会应当由持有届时存
续的信托单位总份数?分之?以上(含)的受益?出席会议,?可召
开;?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受益?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以上通过;更换受托?和更换资产管理服务机构、决定将信
托财产分配给委托?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受益?全体通过。
特别说明:服务信托 1 号项下债权尚未能获得确认的债权?或者
所持有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尚未转为普通债权的债权?可以列席服务
信托 1 号的受益??会,其持有的服务信托 1 号的信托单位计?服务
信托 1 号的信托单位总份数,但没有表决权,不计?出席服务信托 1
号的受益??会的表决权份额。
服务信托 2 号项下因债权尚未能获得确认(包括暂未确认债权和
未申报债权)、债权?未领受信托单位等原因,未办理信托受益权登
记的,债权?可以列席服务信托 2 号的受益??会,其持有的服务信
托 2 号的信托单位。计?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单位总份数,但没有表
决权,不计?出席服务信托 2 号的受益??会的表决权份额。因债权
?属于国家企事业机关等原因?法受让信托单位?提存?管理?指
定代持主体的信托单位,由管理?指定代持主体代为?使表决权。
(2)管理委员会
由于受益??数众多,受益??会下设管理委员会,两个服务信
托?效时的管理委员会成员均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绍兴市
柯桥区?融控股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原系恒丰银?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银?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科技??】、
【浙商银?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原系中国农业银?股份有
限公司绍兴柯桥??及恒丰银?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天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经受益??会授权负责管理信托事务,
对外代表全体受益?进?经营决策和业务执?。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
员岗位,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委员负责
召集及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受益??会。管理委员会审议的
事项主要包括:提议召开受益??会、修改信托合同(因相应的法律
法规发?变动?必须进?修改或者对受益?利益?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修改除外)、决定信托期限的延长或终?、决定重新聘任或解聘为
服务信托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等事项。管理委员会审议的事项须经管
理委员会委员?数三分之?(含)以上表决通过。
受益??会或管理委员会以通讯?式开会,以书??式进?表决;
受益?应在收到议案后 20 个?作?(含当?)内(但受益??会或
管理委员会的会议通知中对于表决时间另有要求的,以会议通知中的
时限为准)予以表决;受益??会和管理委员会决议对全体受益?均
有约束?。受益?变更联系?、联系?式和送达地址,应及时通知受
托?,未经通知上述变更对受托?不发?效?。
管理委员会有权授权资产管理服务机构、受托?或其他机构代为
?使管理委员会的部分权限,并对资产管理服务机构、受托?或其他
机构因实施管理委员会授权事项所产?的结果承担责任,由此导致的
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
浙?信托为服务信托的受托?,具体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受托?在信托合同约定的受托?职责范围内,承担事务管理职责,
即受托?在服务信托项下仅负责执?受益??会和/或管理委员会的
有效决议和/或资产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指令按照相关决议和授权委
托资产管理服务机构运?并管理信托财产、按照相关决议和授权代表
信托?使各项股东权利、按照相关决议和授权?使其他权利、进??
常账户管理、分配信托利益、?付信托费?、受托?认为有必要出具
的各类提交受益??会或管理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提供或出具必要?
件以配合管理信托财产等事务。受托?不负责对各服务信托进?估值。
如管理委员会认为确需对服务信托项下信托财产的价值进?评估的,
由管理委员会决定聘任相应的中介机构进?估值。
(4)资产管理服务机构的确认
服务信托的资产管理服务机构为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本重整计
划通过即视为资产管理服务机构已经根据重整计划规定的资产管理
处置原则取得相应授权,受托?根据本计划规定的资产管理处置原则
委托资产管理服务机构对信托财产进?管理和处置,并和资产管理服
务机构签署委托协议。
(5)资产管理处置原则
资产管理服务机构根据重整计划的授权、受托?签署的委托协议
以及服务信托?效后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和授权(如有),制定与调整
信托财产的管理处置?案。重整计划执?期间,未有新决定与授权情
形下,资产管理服务机构的资产管理处置?案参照留存资产的处置?
案进?。授权参照管理?职权(包括法定职权与债权?会议决议授权
职权)进?。特别的,就服务信托 1 号,资产管理服务机构将按照集
中竞价或?宗交易?式及时变现信托财产。
资产管理服务机构根据重整计划的授权、受托?签署的委托协议
以及服务信托?效后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和授权(如有),制定信托财
产的管理和处置长期规划、当期计划。
资产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在每半年度、年度结束后向受托?提交资
产管理与处置进度报告。
在信托财产出现意外情况时采取有利于受益?的救济措施,资产
管理服务机构将事实情况向受托?、受益??会或管理委员会予以反
馈,因意外情况采取的救济措施应征求管理委员会或受益??会的意
见;因情况特别紧急,不能提前征求管理委员会或受益??会意见的,
资产管理服务机构可在采取救济措施后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或受益?
?会汇报并根据管理委员会或受益??会的意见调整和完善救济措
施;按照?作计划接收信托财产,采取措施保证信托财产的独?、完
整、安全。
(6)报告机制
定期报告。浙?信托按年度定期披露服务信托的运作情况。
临时报告。浙?信托临时披露的事项包括不限于对服务信托?常
运作产?重?影响的决策情况等。
受益?可以向具备受让信托受益权资格的依法设?的法?或其
他组织转让信托受益权,但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且不得拆分转让。
受益?将服务信托项下的信托受益权进?转让时,需要签订相应
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并且到受托?处办理转让登记?续。未到受
托?处办理转让登记?续的,受托?仍应向原受益?履?义务。受托
?为受益?办理信托受益权的转让变更?续,不收取转让登记费。
受益权因故发??交易过户的,受托?凭发?法律效?的司法裁
决?件或经公证的确权?件办理受益权的?交易过户登记,但受让?
应符合法律法规及信托合同规定的受益?资格。
服务信托项下的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的管理与处置收?及
相关孳息收?。相应资?归集?信托财产专户,扣除信托费?后,剩
余资?将由服务信托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按照各受益?所持有的有权
获得信托利益分配的信托受益权的?例向受益?分配。受益?应??
负责缴纳相关税费。
服务信托存续期间,按照定期分配(按年)和不定期分配(信托
财产专户中可?于向受益?分配的资?累计达到或超过 1 亿元时触
发不定期分配)的?式进?分配。
受托?有权在各服务信托终?时对各受益?进?原状分配,如届
时原状分配?法完成的,则由管理委员会决策分配?案;如管理委员
会未能决议通过分配?案的,则受托?有权?主决定对信托财产实施
变现并完成分配。
受托?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的信托费?由信托财产承担,主要包
括:
(1)受托?的信托报酬。受托?在破产重整服务信托的预计存
续期限内拟收取的信托报酬和服务信托设?阶段的费?总额为 450
万元。受托?有权在货币资?形式的信托财产中预留信托报酬。若任
?服务信托项下货币资?形式的信托财产不?以?付该服务信托项
下的信托报酬的,受托?有权以另?服务信托项下货币资?形式的信
托财产?付。
(2)印花税、信息披露费?、有关?件或账册制作及印刷费?、
银??续费及其他处理信托事务发?的管理费?。
(3)信托相关机构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
视具体情况需要?出的保管费、资产管理服务费、税务服务费、会计
师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第三?监管费等中介费?,其中资
产管理服务机构收费机制将参照《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
件确定管理?报酬的规定》的上限执?,服务费?在信托利益分配时
?付,按每阶段信托利益分配期间单独核算,资产管理服务机构对担
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
?收取适当的报酬,拟列?信托财产相应股权项下对外投资的处置服
务费?取,参照本项条款执?。
(4)信托财产管理、运?和处分过程中发?的税费和其他费?。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信托合同约定可以列?的其他费?。
五、债务?主体的存续与注销
为重整计划执?之?的,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股权全部调整??良
顺,主体继续存续?少五年(?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起五年),?
于安排承载相关资产的处置,同时,相关主体保留将?于处理或有负
债及其他债务。
完成相应处置?作后,条件允许情形下,适时对法?主体资格予
以清算注销。
第三部分 出资?权益调整?案
根据审计评估情况,债务?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如果对债务?进
?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剩余资产向出资?分配,
原出资?权益为零。
故原出资?同意,债务?全部资产最终均?于清偿债务,精功集
团等九公司股权均调整??良顺名下。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股权在重
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全部质押给管理?(以未受清偿债权为主债
权),暂保留债务?主体资格,?于配合资产处置及重整计划的执?。
除配合资产处置及重整计划执?外,不得?使其他股东权利。股东委
派或选举的董事(执?董事)、监事、?级管理?员接受管理?监督,
且相关?员除配合资产处置及重整计划执?外,不得?使其他权利。
完成相应处置?作后,共同协调解除相应全部股权质押,法?主体资
格予以清算注销。
第四部分 债权分类及调整?案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及债权审查确认情况,债务?债权分
为有财产担保债权、税收债权(若有)、职?债权和普通债权,并设
定相应债权组分别对重整计划进?分组表决。
?、有财产担保债权
经?民法院裁定确认或临时确定的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
有财产担保债权?通过设定财产担保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
重整主体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有财产担保债权就担保财产
变现所得扣除相关税收、规费、应摊处置相关费?后优先受偿。但截
?重整计划提交?,涉及的担保财产尚未处置完毕的,其对应的普通
债权清偿?额按照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予以预留。后续根据担保财产
的变现情况,该有财产担保债权可以就担保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剩余
债权由于?法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转为普通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
清偿?案获得清偿。预留的担保财产变现价值对应的普通债权清偿?
额与后续其他相关财产处置所得,?并进?后续分配。
?、税收债权
指《企业破产法》第???条第?款第(三)项规定的债务??
付的税款本?,管理?暂未接受税收债权申报。
三、职?债权
指《企业破产法》第???条第?款第(?)项规定的债务??
付的职?债权,职?债权 7,142,786.36 元,共计 81 名职?,在本次
重整中不作调整。
四、普通债权
(?)经?民法院裁定确认或临时确定的普通债权总额为
家债权?,除本计划列明的特别情形外,本次重整中不作调整。
(?)拟调整的特别情形
列产品相关债权
订《精功集团定向融资?具系列产品合作协议》等相关?件,协议约
定精功控股委托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承销精功控股
发?的精功集团定向融资?具系列产品。其后,精功控股未按约兑付
沪 74 民初 423 号民事判决确认,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精
功控股享有债权 165,373,858.53 元。
司签订《众富控股定向融资?具系列产品合作协议》等相关?件,协
议约定众富控股委托太合汇投资管理(昆?)有限公司管理并承销众
富控股发?的众富控股定向融资?具系列产品。其后,众富控股未按
约兑付 2019 年 3 ? 15 ?到期的融资产品出现违约。2020 年 4 ? 23
?,太合汇投资管理(昆?)有限公司向上海市?级?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法院确认其对众富控股享有债权合计 1,010,604,800.96 元。
请求确认债权 1,052,773,737.24 元。2022 年 7 ? 11 ?,太合汇投
资管理(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经债权申报及审核,管理?确认
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融资?具持有?部分债权?额为
具持有?部分债权为 361,524,769.55 元,待定太合汇投资管理(昆
?)有限公司涉融资?具持有?部分债权为 640,338,967.69 元。上
述确认及待定?额合计 1,162,876,538.89 元。经查,上述两个产品
涉及融资?具持有?合计 1541 ?/家,遍及全国 31 个省份(?治区)。
融资产品涉及的持有??部分为底层?百姓,社会影响?,信访上访
不断,?盾较为激烈。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合汇投资管
理(昆?)有限公司书?向管理?提出,要求参考“北??正集团”、
“东北特钢”、“康美药业”、“南京?润”、“紫光集团”等破产
重整重组案件之先例,保障?额持有?权益,并在本计划中就兑付问
题出台专门?案。
为顺利实现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促进本重整计划能够全?执
?,在参考相关破产重整案例,并征求多?意见及风险评估、测算基
础上,本重整计划就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合汇投资管理
(昆?)有限公司债权中涉及的?额持有?的兑付问题作出安排,具
体安排原则及?案如下:
(1)兑付资?情况
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合汇投资管理(昆?)有限公
司申报确认之债权,依法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普通债权清偿?案予以清
偿,本重整计划额外从偿债资源中安排不超过 5000 万元资?,重整
投资??愿?付不超过 5000 万元资?,合计最?不超过 10000 万元
?于定向兑付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合汇投资管理(昆?)
有限公司债权中涉及的?额持有?。
(2)?额持有?的确定
本重整计划拟兑付的?额持有?,指截?本计划提交?合计持有
精功集团定向融资?具系列产品及众富控股定向融资?具系列产品
的剩余存续本??额不超过 100 万元(含)的持有?。
剩余存续本??额(以下简称本??额)=初始认购本??额-截
?本计划提交?前已清偿款项。
(3)兑付?法及时间
本??额 30 万(含)以下的持有?,兑付本??额 35%;
本??额 30 万-50 万(含)的持有?,本??额 30 万(含)以
下的部分兑付本??额 35%,本??额 30 万-50 万(含)的部分兑付
本??额 30%;
本??额 50 万-100 万(含)的持有?,每?兑付 12 万元。
本重整计划获得?民法院批准的,上述资?将根据到位情况在 6
个?内分批?付。
相应款项由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合汇投资管理(昆
?)有限公司依据本重整计划设定原则实施分配。分配前由苏州太合
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合汇投资管理(昆?)有限公司提供符合条
件的相关持有?信息供管理?审核,分配过程接受管理?监督。具体
实施?案另?确定。
截?本计划提交?,列?本计划已申报 100 万元以内的其他债
权,认为符合前述特别情形条件,要求参照上述兑付?案清偿的,由
管理?审查后综合认定。
五、劣后债权
为保障债权?的利益,劣后债权 19,553,357.35 元的债权?加?
普通债权表决组进?表决。依照相关规定,该部分债权于其他普通债
权清偿完毕后再?清偿。
六、或有债权
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债权?,在重整计划执?
期间,可向管理?申报债权,并应当?付补充申报费?。能够确权的,
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向精功集团等九公司
?使权利。
未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期间不得?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
完毕后,可以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主张权利。
对于未申报普通债权,以审计报告列?的未申报债权为基础结合
预估,预留部分偿债资源。预留部分偿债资源中,留存资产变价后现
?部分,提存?管理?指定账号。预留期限届满时(重整计划批准后
三年内),仍未申报或提出债权受偿请求的,视为债权?放弃获得清
偿的权利,相关主体均不再对该部分债权承担任何清偿责任。
因撤销引起的或有债权,条件符合情况下,在债权申报确认同时
予以结算。
预留期限届满时,由债务?对未申报债权的最终确认?额进?统
?核算。管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和核算情况,以预留偿债资源进
?清偿。在扣除为因诉讼仲裁未决?届时仍暂未确认的债权预留的偿
债资源并完成上述清偿后,如还存在剩余的未分配资?,则由管理?
在优先?付相关费?后向未获全额清偿的债权?按?例进?补充分
配。
服务信托将为信托单位的预留作出安排。
预留期限届满时,因已确认债权放弃受领分配权利、暂未确认债
权最终未能确认、未申报债权仍未申报或未提出受偿请求等原因产?
的预留偿债资源,列?后续清偿安排。
七、暂未确认债权
暂未确认债权,符合确认条件后,经邮寄或邮件提交全体债权?
核查?异议后,由管理?提交柯桥法院申请裁定确认。相关债权将根
据柯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额和性质,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
债权的调整及清偿?案受偿。管理?将以暂未确认?额或争议?额确
定相应的预留偿债资源,服务信托将为信托单位的提存作出安排。服
务信托 1 号未作提存安排的部分,由管理?在现?分配偿债资源中预
留相应偿债资源。
第五部分 债权清偿?案
?、偿债资源
按照重整计划规定?付破产费?、共益债务并清偿各类债权所需
偿债资源将通过如下?式获得:
(?)重整投资?取得重整核?资产资源??付重整对价合计
(?)重整范围外资产处置净得,管理?已处置回收或可处置预
估合计 2,479,747,852.23 元;
(三)两项信托收益权份额,其中服务信托 1 号暂按评估单价估
值 231,608,624.41 元;
(四)?使撤销权等其他?式获取的偿债资源。
以上暂计 7,273,555,939.49 元,详见“第?部分重整主体情况
三、债务?财产情况”中经管理?梳理本次重整计划(草案)暂可供清
偿分配的资产情况。
?、分配?案
(?)破产费?和共益债务
破产费?和共益债务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清偿。另外,债务?重
整涉及破产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费、评估费、管理?报酬、财务
顾问费、税务顾问费、破产期间留守?员报酬、办公费?等),合计
费等)14,730,830.25 元;
(?)债权清偿?案
(1)有财产担保债权?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根据重整
?交付重整资?进度,由管理?安排以现??式清偿。
(2)有财产担保债权因对应的担保财产未处置完毕的,在担保
财产完成处置且获得相应处置价款后以现??式清偿。
(3)有财产担保债权已涉及诉讼、仲裁的,在前述争议未解决
前不进?清偿,管理?提存其清偿款,后续根据有效的争议结果?付
清偿款。
(4)有财产担保债权对应的财产纳?重整范围的,按重整投资
?针对各项重整核?资产的报价为基础,扣除因处置产?税收、规费
及应摊费?后的价值确定。
(5)有财产担保债权对应的财产组成资产包(不包括纳?重整
范围资产)整体变价的,单个担保财产价值(如处置过程中产?税收、
规费及应摊费?的,则在扣除税收、规费及应摊费?后即为就相应担
保财产实际变现价款)的确定规则如下:
单个担保财产按资产包实际变现价款为基数,根据该单个担保财
产的评估价值占该等资产包的评估价值的?例予以确定,即:
单个担保财产价值=单个担保财产的评估价值/该等资产包的评
估价值×该等资产包实际变现价款。
各有财产担保债权可获优先清偿(及转为或预留普通债权的?额)
的具体?额详见重整计划附表。
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前,需依据管理?书?通知办理完毕抵/质
押解除?续。相应解除?续,不影响其优先权的确认与分配。
(6)鉴于管理?接受申报的部分债权存在以精功集团对众富控
股、众富控股对精功机电的应收账款及派?权益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况,
故管理?对特定条件下,众富控股、精功机电单独重整或清算时的普
通债权清偿率进?估算,其中众富控股普通债权估算清偿率为 0.615%,
精功机电普通债权估算清偿率为 0.075%,享有该两类应收账款质押
担保的债权,按照实际质押应收账款?额与对应普通债权估算清偿率
的乘积作为享有该部分质押担保的优先受偿?额。
(7)精功集团持有浙商银?股份合计 45440.3329 万股,其中
场集中竞价、?级市场?宗交易、淘宝?阿?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拍卖,
在征询各质押权?关于该部分质押股权的处置意见后,部分质押权?
提出以物抵债的意向,故管理?将参照执?拍卖的相关规定,在选择
淘宝?阿?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拍卖的部分质押股票流拍后,征求该部
分质押股票的质押权?是否同意以物抵债,若同意的,则申请?民法
院以流拍价及拍卖公告列?条件裁定以物抵债。上述以物抵债?案同
样适?于其他精功集团等九公司未处置的抵质押物。
税收债权?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且重整?已?额交付重整
资?后以现??式依法清偿。
已确认的职?债权 7,142,786.36 元,在?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
批准且重整?已?额交付重整资?后以现??式全额清偿。
尚未确认的职?债权待后续调查确认并经公?异议后,?公?期
满之?起 1 个?全额清偿相应职?债权。
根据前述偿债资源,在暂不核算服务信托 2 号的信托受益权的价
值前提下,普通债权预估清偿率为 10%。本重整计划偿债能?测算如
下:
本次偿债资源处置或估算合计 7,273,555,939.49 元,扣减有财
产担保债权处置或估算可受偿 5,284,515,717.09 元,可得剩余处置
或估算款项 1,989,040,222.40 元;再扣减偿债资源处置或估算应缴
税费 148,685,572.89 元、破产费? 86,688,880.36 元、职?债权
投资管理(昆?)有限公司债权中涉及的?额持有?兑付资?
确认或待定债权总计 20,820,047,698.51 元,扣减有财产担保债
权 处 置 或 估 算 可 受 偿 5,284,515,717.09 元 及 劣 后 债 权
际参与清偿普通债权为 16,368,276,127.48 元。
另鉴于相关处置资产尚未实际交割,过户交易税费存在?定不确
定性,故普通债权预估清偿率按 10%暂计。
注:
上述清偿能?测算,仅是根据?前的资产与负债情况进?预估,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的债权,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为准。可供偿债的资
源,尚未变价部分,以现有评估价或审计确认?额进?估算,最终以
实际变现价值为准。
下列事项及情形将影响普通债权清偿率:
因诉讼、或有债务、履?合同可能产?的债务,若最终该等款项
未实际?出,则上述普通债权清偿率将相应提?;
尚未处置资产实际变现价值与评估/审计价值之间存在偏差;
相关债权较测算预计增加/减少。
在普通债权清偿完毕后,如有剩余财产,则按?例进?清偿。
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债权?,在重整计划执?
期间,可向管理?申报债权,能够确权的,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
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向精功集团等九公司?使权利。重整计划为债务
?或有负债的清偿预提偿债款项,按补充申报顺序依次分配,偿债款
项不?以分配的,不再实施分配。?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起三年为
预提偿债款项保留期,三年期满剩余预留款项转?后续清偿安排。
服务信托将为信托单位的预留作出安排。
三、后续清偿安排
担保财产的处置净所得在依法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后的剩余部
分,管理?处置留存资产净得,以及预留的破产费?,共益债务清偿
款和或有债权偿债款项最终结余部分,或有负债清偿预提清偿款,纳
?后续分配的财产范围,由管理?根据可供分配的资?积累情况及时
安排分配。
服务信托将按照实际情况实施清偿安排。
第六部分 经营?案
?、会稽?的经营?案
(?)上市公司主业持续、健康、优质发展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品牌先导、数字赋能、产品创新、渠道发?、模式突破等
多措并举,实施管理改?,引进中建信集团“??做事,把不可能变
成可能;真诚待?,感动??才能感动别?”的核?价值观,树?结
果导向、数字说话的管理?化,打造品牌强、渠道?、产品新、模式
优的竞争优势。
以现有的?师兰亭、会稽? 1743 为基础,继续增加中?端、年
份酒品类,继续巩固并增强会稽?作为?端黄酒龙头企业的品牌形象,
并开发增加适合年轻??味的黄酒果酒、黄酒饮品以及适?于?端烹
饪的料酒。进?适度多元化,让会稽?品牌在更多的消费群体、更?
的消费区域更具影响?。
秉持“深化治理强管理、融合优势抓技改、创新营销谋突破、提
升发展增效益”的经营?针,以效益为中?,以市场为先导,发挥会
稽?的品牌及研发优势,做?做强?端黄酒、果酒、饮品、料酒等产
品。持续完善以黄酒为主的产业链,使公司业绩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布局的优质项?,增加公司盈利能?。推动公
司在新时代实现?质量发展,打造?业领先、国内?流的百年企业。
(?)聚焦主业发展,提升?业竟争?具体举措,整合重整投资
?与上市公司资源,实现产业协同发展具体举措
循着消费升级的?向,通过产品与技术创新,将传统与科技相结
合,以年份酒、?端定制、联名制定等提?品质及定位为原则,推出
品质优良和定价更?的精品?端黄酒,加??端市场的市场占有率。
加快从产品、包装、传播、营销等????,适时推出迎合年轻
消费者的黄酒果酒及黄酒饮品等新品,以满?年轻消费群体对产品的
个性化需求及在“造型、?彩、艺术感”等??的颜值要求。美好?
活与美酒相伴,通过对黄酒果酒及黄酒饮品年轻化打造,进?步提升
产品附加值,突破对传统黄酒的认知和局限,推动黄酒消费群体的多
元化。
迎合?们对?活品质提升的追求,尤其是?端餐饮、家庭烹饪对
调味品精品化的需求,以年份酒作为原料,融???料,开发针对不
同菜品的?端料酒。同时,通过将珍贵?材、药材有机融?黄酒,开
发养?保健料酒,通过合理的配?达到养?与美味的双重效果。同时,
将黄酒酿制过程中的酒糟、?酒针对市场需求进?优化,开发新型糟
烧?酒,积极应对?酒类产品的市场竞争,逐步提?糟烧?酒的市场
份额,发挥黄酒附加产品的价值。
海外渠道??,加??本、韩国以及海外华?聚集区等黄酒认可
度较?的市场开发,考虑以知名连锁品牌代理、海外代理商加盟以及
免税店旗舰店建设等?式,扩?海外知名度;
国内空?市场??,重点布局北?市场,以养?主题为切??,
通过中?城市开设直营样板店、三四线城市寻找代理商,同时辅助适
度品牌推?和公关活动,扩?品牌知名度;
新兴渠道??,在稳定传统电商销售规模的基础上,重点拓展抖
?、快?等兴趣电商,通过直播带货等模式努?打造新的增长极。
?前中建信旗下?斛公司——九仙尊霍??斛股份有限公司布
局?健康产业?余年,已建成遍布全国??余省份的代理商?络,并
建有独?核?渠道——“斛妈妈”门店两百余家,公司可加强与其异
业合作。充分发掘两类快消品之间“健康时尚”共通点,嫁接成熟客
源,作为新增渠道。
(三)重整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安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主营业务可能
产?的同业竞争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重整投资?及其下属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或其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企业、企事业担保、?然?,
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
重整投资?及其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
(1)单独或与第三?,以
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或其下属企业?前及今后进?的主营业
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下简称“竞争业
务”);(2)不会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从事竞争业务的企业(以下
简称“竞争企业”),或以其他?式拥有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
权;
(3)不会以任何?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
的帮助。
若重整投资?及其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参与或?股任何
可能与或其下属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将
于其受拘束的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即通知,以适当?式将
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予及下属企业,由及下属企业在相同条件下优
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或其下属企业产?同
业竞争。
本承诺?作出之?起?效,直?发?下列情形之?时终?:(1)
不再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要
求时,相应部分??终?。
“下属企业”就作出承诺的任何????,指由其(1)持有或
控制 50% 或以上已发?的股本或享有 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
或(2)有权享有 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
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论是否具有法?资
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四)保持上市公司独?性安排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逐步建
?健全法?治理结构,在资产、?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均独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独?完整
的业务体系和?向市场独?经营的能?。
公司依法办理相关资产、股权的变更登记,拥有独?、完整的资
产结构。
公司具备与?产经营有关的主要?产系统、辅助?产系统和配套
设施,合法拥有与?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地、?房、机器设备以及商
标、专利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权,具有独?的原料采购和产
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产权明确、权属清晰,公司对资产拥有控制权
和?配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承诺不占?公司资产。
公司设置??资源部门,制定劳动、?事及薪酬管理的相关制度
并严格执?。公司与在职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执?独?的?
事及薪酬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级管理?员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选举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承诺将遵守股东?会和董事会做出的?事任免决定。
公司具有独?的劳动、?事、薪酬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及独?的
员?队伍,员?薪酬发放、福利?出与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严格分
开。
公司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
?独?、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制定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和财务管理制度, 并建?健全相应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作出财
务决策。公司设?独?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员,开?独?的
银?账户,并独?进?纳税申报和履?纳税义务。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经营管理及
监督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建?规范、有效的法?治理结构,
并结合??业务特点、经营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建?所需的内部组
织结构,同时配套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分?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保证公司
的规范运作。公司拥有机构设置?主权,各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且独?运作。
公司拥有独?完整的研发、采购、?产、销售和管理体系,?向
市场独?经营、独?核算和决策,独?承担责任与风险。
(五)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为厘清发展战略,结合公司产品“?端化、年轻化”发展思路,
拟对公司现有职能型组织架构进?整合,提升管理效能,加强执??,
拟采取以下措施:
通过产品线设?对应事业部管控模式,给予相关事业部经营?主
权,发挥主观能动性;
分设电商部,将原有的电商业务从销售管理部分设,专注于天猫、
京东、拼多多等品牌电商,同时??拓展抖?、快?等兴趣电商;
设?直销部,加强直销团队建设,整合?前直销渠道,重点开发
中?档酒店需求,提升中?档黄酒直销收?。
设?新市场拓展部,制定?激励政策,将公司产品从?前长三?
区域逐步拓展到北?空?市场,改变现有销售区域格局。
(六)公司管理?员使?调整安排
为保证上市公司整体经营持续稳定,考虑到黄酒?业的特殊性及
专业度,公司将保持管理团队的整体稳定性。同时,根据公司未来战
略发展需要,将适当补充事业部负责?及品牌管理、新市场开发管理
团队,以加强公司品牌?、产品?、渠道?建设。
(七)上市公司合规运营、风险防控等
公司将全?推进合规管理,将“依法合规”理念嵌??产经营各
个环节,推动合规管理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提升公司合规管理?平,
保障公司?质量发展。公司合规理念为合规尽责,坚守底线,践?合
规守法意识,履?尽职勤勉责任。合规是公司和全体员?共同的职责,
合规是全员合规、主动合规,是公司?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合规有
助公司管控风险,减少监管处罚、民事赔偿、商誉受损等不利影响,
降低需承担的责任和损失,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动?和核?竞争?。
公司和全体员?的经营管理和职业?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件、?业规范和?律规则,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它规章制度的
要求,并应当遵守?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为准则,守法
合规、忠诚爱岗、廉洁?律、公平诚信。
公司合规管理?标是通过建?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普及合规创造
价值的合规?化,有效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实现从“要我合规”向
“我要合规”转变,努?提升公司依法治企能?和合规管理能?,确
保依法合规经营,为公司?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及员?的诚信合规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反垄断、反不
正当竞争、反洗钱、反商业贿赂与反腐败、禁?内幕交易、维护公司
财产、保密、廉洁从业、违规举报等。
公司董事会是合规管理?作的决策机构。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研究决定合规管理有关重?事项;按照权限
决定有关违规?员的处理事项。公司监事会对合规管理?作进?监督。
监督董事会的决策与流程是否合规;监督董事和?级管理?员合规管
理职责履?情况;对引发重?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级管
理?员提出罢免建议;向董事会提出撤换公司合规管理负责?的建议。
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开展合规管理?作。根据董事会决定,建?健全
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批准合规管理具体制度规定;明确合规管理流程,
确保合规要求融?业务领域;及时制?并纠正不合规的经营?为,按
照权限对违规?员进?责任追究或提出处理建议。公司建?党委定期
听取合规?作专题汇报的?作机制。
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实际,在全?推进合规管理的
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公司重点合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劳动??、
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境外业务、公司治理、商业伙伴管理等领域。
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员?因不合规?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
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影响的可能性。
公司各部门是各职能业务风险识别分析主体,作为各职能业务合
规风险管理的第?道防线,应当在本部门领域和职责范围内以具体岗
位为基础开展全?合规风险识别,形成本部门合规风险清单。
公司法务部对各部门识别出的合规风险进?筛选、复核,最终形
成公司合规风险清单,并组织各部门针对清单识别的合规风险制定不
同的合规风险管理措施,形成公司合规风险与防范措施清单。公司法
务部定期组织各部门对合规风险清单进?更新,并在法律法规、政策
发?重?变化时及时更新合规风险清单,同时进?分析评估制定防范
措施。
公司每年度开展内部控制?我评价过程中将对合规情况?并开
展评价,并将评价情况向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经营层进?汇报。
?、精功科技的经营?案
(?)上市公司主业持续、健康、优质发展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数字化建设、团队年轻化等多措并
举,实施管理改?,引进中建信集团“??做事,把不可能变成可能;
真诚待?,感动??才能感动别?”的核?价值观,树?结果导向、
数字说话的管理?化,打造??技术领先、营销狼性、管理精益、?
化鲜明的经营团队。
明确“?主三副?培育”产业,优先发展碳纤维产业,稳定发展
绿?建筑装备、太阳能光伏装备、智能纺织机械,培育发展机器?及
数据业务、军民融合产业。保持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业龙头地位、
装配式建筑专?设备?业国内领先地位,恢复太阳能光伏装备?业领
先优势。技术上保持国内?流?平;产品上保持国内?业创新引领地
位;市场上保持国内领导地位;?才上保持国内?业领军地位。
(?)聚焦主业发展,提升?业竟争?具体举措,整合重整投资
?与上市公司资源,实现产业协同发展具体举措
(1)主要产品及技术路线
公司将在总结千吨级?产线国产化?产线经验的同时,不断致?
于碳纤维?产技术、?艺、装备系统集成创新、?产线国产化推??
作,积极探索等离?表?处理以及铺丝缠绕机等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
发和应?,争取通过产品和?艺技术引领市场,以决定性的成本优势
进?步确?公司碳纤维装备的龙头地位,扩??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
?。
加强与国内?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建?院??作站,聚焦碳纤维
上下游装备研发,积极开发缠绕、编织设备,拓展碳纤维复合材料装
备领域,从?巩固公司在?业内绝对领先地位。
(2)加?市场拓展能?,重点开发国外?端市场
通过国内近??条碳纤维产线的稳定运?,公司已具备与国际?
端产线竞争的优势,下?步将加强与国内碳纤维?产头部的交流,通
过联合开发、新品试?、股份合作等?式增强客户粘性,维护?客户
合作关系;同时积极关注?业发展动态,通过新品鉴定会、?业展会、
技术交流会等?式,实时推?公司产品,发掘潜在需求,引导客户选
型;在前期外销客户稳定使?的基础上进?步开发韩国、欧州市场,
拓展销售空间,树?“中国智造”形象。
(1)主要产品及技术路线
公司建筑建材专?设备将继续切实发挥??的成套优势、技术优
势和品牌优势,在巩固提?聚氨酯和钢筋桁架线等成线产品质量及国
内市场占有率的同时,重点做好新技术应?、新产品推?、重点客户
服务等?作,紧抓“?四五”期间我国新型城市建设等重?战略带来
的发展机遇,进?步优化聚氨酯线、PC 预制混凝?构件?产线、新型
折弯机和新型桁架线等产品性能,重点向 PSC 等?端装配式建筑专?
设备?向研发智能制造装备,建?流?轮转系统、倾斜台和模板系统、
钢筋处理机械和设备等产品体系,并采? ERP、MES 等?业 4.0 智能
制造管理信息化系统,不断拓宽?业宽度,向建筑节能、?型化、成
套化、智能化?向发展。
中建信下属精?钢构集团作为?业龙头,在装配式建筑设计、制
作等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同时其加盟业务也为公司产品销售提供更多
商机。公司将进?步加?与精?钢构的合作,??发展钢结构及 PC
?产线装备,通过技术?新、产品迭代形成排他性优势。
(2)市场拓展重点?向及举措
公司?前聚氨酯板?产线已处于?业领先地位,除保持传统销售
领域销售规模外,下?步将重点向冷链物流、畜牧业拓展;
钢结构设备除与精?钢构协同外,还将锚定?业龙头如鸿路钢构、
中建科?等企业,通过实施?客户营销策略,加强客户粘性,实现销
量提升;PC ?产线将结合国家装配式建筑发展战略,加强与精?钢
构、杭萧钢构等实施加盟业务的头部企业合作,同时与国内住宅产业
化头部企业如远?住?、宝业集团、中天集团等合作。
(1)主要产品及技术路线
围绕“逐年降低制造成本、逐年提?光电转换效率”这?核?,
抓住当前太阳能电池??产?商扩?产能、设备更新的机遇,尽快通
过?才引进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式,主攻投料量 400kg 以上的单晶
炉、?刚线切?机等设备的研发创新,?争在 2022 年上半年实现单
晶炉的完全?主化研发及知识产权,填补公司光伏装备系列的技术空
?,并结合?刚线切?机提供整套光伏电池??产解决?案,进?步
加快光伏系列装备升级换代,使光伏装备产品进?步向?效、节能、
全?动智能化互联?向发展。
(2)市场拓展举措
?前,国内光伏?业处于较好的发展机遇期,中国硅?产量约占
全球的 96%,其中单晶?约占 90%。公司属于较早进?光伏设备的企
业之?,多晶硅铸锭炉市占率?直保持国内第?。下?步,公司将通
过单晶炉的技术升级,加强与上机数控的战略合作,开发技术更为领
先的单晶炉,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快速切?单晶炉市场。同时,充
分宣传公司?刚线切?机线径细、出料率?等竞争优势,??推??
刚线切?机。
(1)主要产品及技术路线
围绕 2022 年?信部、发改委《关于化纤?业?质量发展的指导
意见》,到 2025 年,化纤?业要构建?端化、智能化、绿?化现代产
业体系,全?建设化纤强国。今后,公司将保持公司 1000 型假捻变
形机的可靠质量、节能等核?优势,继续保持?业前三地位,?争位
次提升。同时加?转杯纺纱机智能化操作、模块化?产,提升产品?
产效率,作为下?个盈利增长点。
同时,公司将加强与中建信控股集团下属——佳宝新纤维集团及
佳?新材料的战略协同,通过?艺合作、产品联合开发等?式研发化
纤类智能装备的科技,形成独家优势。
(2)市场拓展?向及举措
假捻变形机加加?江浙化纤?产企业合作?度,尤其是加强与?
业龙头企业如恒逸化纤、恒??化、桐昆股份、新凤鸣等合作?度,
实施?客户战略,?幅提升市占率;转杯纺纱机应积极拓展西部市场
尤其是棉纺?区新疆的市场开发?度,通过直销、代理等模式拓展市
场领域;国外市场重点开发东南亚如越南、印尼、孟加拉、巴基斯坦
等市场,与化纤出?企业形成联盟,共同寻找区域代理商,扩?外销
份额。
(三)重整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安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主营业务可能
产?的同业竞争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重整投资?及其下属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与或其下属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企业、企事业单位、?然?,
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
重整投资?及其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
(1)单独或与第三?,以
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或其下属企业?前及今后进?的主营业
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下简称“竞争业
务”);(2)不会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从事竞争业务的企业(以下
简称“竞争企业”),或以其他?式拥有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
权;
(3)不会以任何?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
的帮助。
若重整投资?及其下属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参与或?股任何
可能与或其下属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将
于其受拘束的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即通知,以适当?式将
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予及下属企业,由及下属企业在相同条件下优
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或其下属企业产?同
业竞争。
本承诺?作出之?起?效,直?发?下列情形之?时终?:(1)
不再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2) 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
要求时,相应部分??终?。
“下属企业”就作出承诺的任何????,指由其(1)持有或
控制 50% 或以上已发?的股本或享有 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
或(2)有权享有 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
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论是否具有法?资
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四)保持上市公司独?性安排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逐步建
?健全法?治理结构,在资产、?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均独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独?完整
的业务体系和?向市场独?经营的能?。
公司依法办理相关资产、股权的变更登记,拥有独?、完整的资
产结构。
公司具备与?产经营有关的主要?产系统、辅助?产系统和配套
设施,合法拥有与?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地、?房、机器设备以及商
标、专利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权,具有独?的原料采购和产
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产权明确、权属清晰,公司对资产拥有控制权
和?配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承诺不占?公司资产。
公司设置??资源部门,制定劳动、?事及薪酬管理的相关制度
并严格执?。公司与在职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执?独?的?
事及薪酬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级管理?员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选举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承诺将遵守股东?会和董事会做出的?事任免决定。
公司具有独?的劳动、?事、薪酬管理和社会保障体系及独?的
员?队伍,员?薪酬发放、福利?出与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严格分
开。
公司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
?独?、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制定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和财务管理制度, 并建?健全相应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作出财
务决策。公司设?独?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员,开?独?的
银?账户,并独?进?纳税申报和履?纳税义务。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经营管理及
监督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建?规范、有效的法?治理结构,
并结合??业务特点、经营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建?所需的内部组
织结构,同时配套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分?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保证公司
的规范运作。公司拥有机构设置?主权,各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且独?运作。
公司拥有独?完整的研发、采购、?产、销售和管理体系,?向
市场独?经营、独?核算和决策,独?承担责任与风险。
(五)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公司当前根据业务需要现有下属四家分公司、六家控股?公司、
三家参股?公司,部分?分公司与公司主业相关度不?。下?步,围
绕核?产业碳纤维装备、建筑建材专?装备、太阳能光伏装备,对各
?分公司实施适当整合,剥离经营绩效?般的业务,集中资源,加?
产品投?、市场拓展、品牌建设、新产品研发;同时充实研究院功能,
加?产学研合作?度,争取建设院??作站,开展前沿学科研究和前
瞻性产品开发;整合下属产业国际贸易,成?公司国际贸易部,积极
开拓境外尤其是东南亚、中东地区建筑建材专?设备市场,开发韩国、
欧洲等碳纤维装备市场。
(六)公司管理?员使?调整安排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尤其是要保证核?产业碳纤维装备发
展,?前对主要管理团队将保持适度稳定。同时,拟设??席科学家,
成?专家顾问团队,着?开展碳纤维延伸装备研发、试制?作;结合
公司?层及各?分公司主要管理?员特长,整合研发、营销、?产功
能,对公司管理团队分?进?调整;引进战略管理?才充实公司管理
团队,谋划未来中长期发展战略;引进国际贸易?才,提升出?业务
占?,打破市场僵局,实施内外销并举,提升公司抗风险能?。
(七)上市公司合规运营、风险防控等
公司将全?推进合规管理,将“依法合规”理念嵌??产经营各
个环节,推动合规管理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提升公司合规管理?平,
保障公司?质量发展。公司合规理念为合规尽责,坚守底线,践?合
规守法意识,履?尽职勤勉责任。合规是公司和全体员?共同的职责,
合规是全员合规、主动合规,是公司?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合规有
助公司管控风险,减少监管处罚、民事赔偿、商誉受损等不利影响,
降低需承担的责任和损失,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动?和核?竞争?。
公司和全体员?的经营管理和职业?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件、?业规范和?律规则,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它规章制度的
要求,并应当遵守?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为准则,守法
合规、忠诚爱岗、廉洁?律、公平诚信。
公司合规管理?标是通过建?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普及合规创造
价值的合规?化,有效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实现从“要我合规”向
“我要合规”转变,努?提升公司依法治企能?和合规管理能?,确
保依法合规经营,为公司?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及员?的诚信合规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反垄断、反不
正当竞争、反洗钱、反商业贿赂与反腐败、禁?内幕交易、维护公司
财产、保密、廉洁从业、违规举报等。
公司董事会是合规管理?作的决策机构。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研究决定合规管理有关重?事项;按照权限
决定有关违规?员的处理事项。公司监事会对合规管理?作进?监督。
监督董事会的决策与流程是否合规;监督董事和?级管理?员合规管
理职责履?情况;对引发重?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级管
理?员提出罢免建议;向董事会提出撤换公司合规管理负责?的建议。
公司经理层负责具体开展合规管理?作。根据董事会决定,建?健全
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批准合规管理具体制度规定;明确合规管理流程,
确保合规要求融?业务领域;及时制?并纠正不合规的经营?为,按
照权限对违规?员进?责任追究或提出处理建议。公司建?党委定期
听取合规?作专题汇报的?作机制。
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实际,在全?推进合规管理的
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公司重点合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劳动??、
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境外业务、公司治理、商业伙伴管理等领域。
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员?因不合规?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
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影响的可能性。
公司各部门是各职能业务风险识别分析主体,作为各职能业务合
规风险管理的第?道防线,应当在本部门领域和职责范围内以具体岗
位为基础开展全?合规风险识别,形成本部门合规风险清单。
公司法务部对各部门识别出的合规风险进?筛选、复核,最终形
成公司合规风险清单,并组织各部门针对清单识别的合规风险制定不
同的合规风险管理措施,形成公司合规风险与防范措施清单。公司法
务部定期组织各部门对合规风险清单进?更新,并在法律法规、政策
发?重?变化时及时更新合规风险清单,同时进?分析评估制定防范
措施。
公司每年度开展内部控制?我评价过程中将对合规情况?并开
展评价,并将评价情况向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经营层进?汇报。
三、会稽?、精功科技以外的重整核?资产
会稽?、精功科技以外的重整核?资产由重整投资?依法?使股
东权利。
四、重整?核?资产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核?资产根据本计划安排,分别经营或
处置。
第七部分 重整计划的表决、批准与效?
?、重整计划表决
(?)表决分组
为充分保障不同类型债权?的合法权益,本次债权?会议设有财
产担保债权组、职?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组对重整计划草
案进?表决。
(?)表决机制
债权?组的表决机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款之
规定,出席会议的同?表决组的债权?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
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以上的,即为该组通
过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条第?款之规定,重整计划涉及出
资?权益调整事项,故应设出资?组对该事项进?表决。因精功集团
等九公司已于 2020 年 6 ? 4 ?被柯桥法院依法裁定合并重整,故根
据公司合并的?般原则及核查各原始出资?实际出资情况,形成合并
后的出资?组并确定各出资?的表决权。
出资?组的表决机制,参照《公司法》第四?三条第?款关于股
东?会表决机制的规定,经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以上通过,即为该
组通过出资?权益调整?案。
?、重整计划的批准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管理?将?重
整计划通过之?起??内,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管理?依据《企业破产法》同未通
过重整计划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次,但双
?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此前已通过重整计划的表
决组?需再次表决;经协商后原未通过重整计划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
划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管理?将?重整计划通过之?起??内,
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拒绝再次表决或再次表决仍
未通过重整计划的,管理?依法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第?款的规定申请法院批准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未获得债权?会议通过并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
?七条第?款的规定获得柯桥法院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
得柯桥法院批准的,柯桥法院可裁定终?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破
产。
三、批准的效?
重整计划经柯桥法院裁定批准后?效。重整计划对债务?、债权
?(受益?)、出资?、重整投资?及其指定主体等相关各?均有约
束?。重整计划规定的有关防权利和/或义务,其效?及于该?权利
和/或义务的承继?或受让?。
第?部分 重整计划的执?与监督
?、重整计划的执?
(?)执?主体
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由债务?负责执?,管理?负责监督
重整计划的执?,重整投资?及相关?根据执?事项需要予以协助。
债务?对于重整计划执?情况、影响重整计划执?的其他重?事项等,
应及时向管理?报告。
(?)执?期限
执?期限?柯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起 60 个?,但涉及
重整核?资产部分与重整投资?相关之交易,需在 12 个?内执?完
毕。
在此期间内,破产费?和共益债务将随时?付。重整计划提前执
?完毕的,执?期限在执?完毕之?到期。
(三)执?措施
本重整计划由债务?负责执?,信息披露、维持主体存续等相关
事务,继续由债务?负责履?。重整计划已经明确的相关管理及财产
处置事务,由管理?具体负责实施。
为符合信托财产需要,并考虑节约税、费,有利于财产处置等需
要,特定财产在置?服务信托前,可以由管理?参照留存资产的处置
?式,予以先?处理或调整,并将相关利益归集进?服务信托。
本重整计划规定的现?清偿事项,原则上以银?转账的?式向债
权?进?分配。债权?应?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起 10 ?内向
管理?提交确认函。
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未获全额清偿的债权?有权获得本重整计
划设?的服务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相关债权?应当根据管理?或
浙?信托的要求,提供服务信托信托受益权登记相关的材料并签署信
托受益权登记所需的相关?件。
(四)重整计划执?相关费?或债务
重整计划执?期间,继续处置资产及维持精功集团等九公司存续
(含注销)需要?出的必要费?及负担债务,?照破产费?或共益债
务予以处理。
(五)执?过程中的变更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因出现客观原因,导致原重整计划?
法执?的,管理?可以申请变更重整计划?次。变更后的重整计划应
提交给因重整计划变更?遭受不利影响的表决组进?表决。债权?会
议决议同意变更重整计划的,管理?应?决议通过之?起??内提请
柯桥法院批准。变更后重整计划的表决、申请柯桥法院批准以及柯桥
法院裁定是否批准的程序与原重整计划的相同。债权?会议决议不同
意或者柯桥法院不批准变更申请的,柯桥法院经管理?或者利害关系
?请求,应当裁定终?重整计划的执?,并宣告债务?破产。
(六)执?期限的延长
因客观原因,致使重整计划?法在前述期限内执?完毕的,相关
利害关系?应于执?期限届满前向柯桥法院提交延长重整计划执?
期限的申请,并根据柯桥法院批准的执?期限继续执?。如延长重整
计划执?期限的申请未能获得柯桥法院批准,管理?或利害关系?有
权向柯桥法院申请终?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其破产。
(七)执?完毕的标准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视为重整计划执?完毕:
资产;
记,但已经不影响重整计划的实施及债权?权益的实现;
重整计划办理了预留或提存;
的偿债资源以及或有债权对应的偿债资源已经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
定留存或作出其他妥善安排。
重整计划执?完毕后,管理?可向柯桥法院申请作出确认重整计
划执?完毕的裁定。
(?)协助执?
就本重整计划执?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协助执?的包括但不限
于抵质押登记变更、股权登记变更、股票过户、财产限制措施解除等
事项,债务?及/或管理?可向柯桥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柯桥法院向
有关单位出具要求其协助执?的司法?书,?持本重整计划的执?。
(九)执?完毕效?
重整计划执?完毕,按照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后,债务?不再承担
清偿责任。
(?)执?不能的后果
如因重整投资?过错未能按照重整计划和《重整投资协议》的约
定?付重整投资款,服务信托?法按规定设?,重整核?资产不能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易等事项出现,致重整计划?法执?,管理?有权
采取修改重整计划、新引?投资?等措施。在此情形下,若系重整投
资?违约的,管理?有权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扣缴保证?并
要求违约?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因重整投资?过错导致重整计划
?法继续执?,且确系?法通过修改重整计划等?式实现继续执?的,
柯桥法院有权应管理?或者利害关系?的请求裁定终?重整计划的
执?,并宣告债务?破产。管理?应?情况发?后 1 个?内向投资
?退还重整投资款及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按照全国银?间同业拆借中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核算资?成本)。如重整投资款已按
重整计划的规定使?的,则重整投资?以未返还重整投资款及损失额
度为限,在债务?后续破产清算程序中作为共益债务受偿。
?、重整计划执?的监督
管理?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重整计划执?的监督期限原则
上与执?期限?致。重整计划监督期限内,重整后的精功集团等九公
司应当向管理?报告重整计划执?情况和财务状况。
管理?将根据重整计划执?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法院申请延
长重整计划执?的监督期限。如柯桥法院经申请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
?监督期限的申请的,则根据柯桥法院批准的期限继续履?监督职责。
监督期限届满时,管理?将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监督报告提
交之?起,管理?的监督职责终?。
第九部分 其他事项
?、保全措施的解除
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
关债务?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对于债务?名下所设定保全措施
的资产(如有),管理?将依法申请法院解除。如管理?未能依法解
除的,相关债权?应当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 15 ?内协助办理
完毕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续。因债权?原因未能及时解除财产的保全
措施?影响债务?重整计划执?或对?产经营造成影响及损失的,由
相关债权?向债务?及相关?承担赔偿责任。
?、偿债资?的分配
因债权???原因(该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账户被冻结查
封、原收款账户变更未及时书?告知管理?、收款账户信息错误等)
导致清偿资?不能到账或者到账后被依法扣划等,由此产?的法律后
果和市场风险由相关债权???承担。
三、偿债资源的提存及处理
(?)债权?因??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债权?逾期不提供、提
供账户有误等原因)导致重整计划执?完毕时仍未领取清偿款的,管
理?将公证提存其清偿款,由此产?的费?和法律后果由相关债权?
??承担;如?法公证提存的,视为相应债权?放弃受领清偿款项的
权利,该等款项将将依据重整计划的清偿?案?于清偿债权。
(?)重整计划就或有债务预提的清偿资?由管理?保管,如该
等款项有剩余的,将依据重整计划的安排清偿债权。
(三)信托份额的预留及视为放弃,见第?部分第四条第(?)
款相关规定。
四、转让债权的清偿
因债权转让导致?笔债权被为拆分为若?笔由不同受让?受让
的债权,则该笔债权仍视为?笔债权,并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清偿?案
清偿。各债权受让?应??协商该笔债权清偿款项的分配?案,并书
?告知管理?/浙?信托,否则,管理?/浙?信托有权拒绝清偿该笔
债权或登记相应信托份额。
五、信?修复的协助
为推进重整计划能够执?完毕,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需要进?信
?修复的,债权?应当予以协助。
若相关?融债权已经实施转让的,受让债权?同样应当履?与精
功集团等九公司信?修复相关的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前?及?
融机构协调信?修复的配合义务)。
六、未尽事宜
本重整计划其他未尽事宜,按《企业破产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以及《重整投资协议》《信托合同》的约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