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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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2-05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贵
银业”或“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
号文核准,金贵银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192,116
股,既包括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新股发行”),也包括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老股发售”),其中新股发行52,568,462
股,老股发售4,623,654股;其中,网下发行34,315,616股,网上发
行22,876,500股,发行价格为14.35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4]71号文同意,金贵银业首次公开
发行的57,192,116股股票于2014年1月28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71,576,346股,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股份总额为228,768,462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
本228,768,4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1.00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为2015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5日,公司已实施
   (三)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每10股1.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24
日,公司已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由564,987,172
股增加至960,478,192股。
   (四)2020年11月5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郴州中
院)依法裁定受理对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20年12月16日,公司
收到郴州中院送达的〔2020〕湘10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
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中公司实施出资人权
益调整,以公司重整前总股本960,478,192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
增 13.01436 股 的 比 例 转 增 合 计 1,250,000,896 股 , 转 增 后 股 数 为
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登记。
   公司完成重整后,曹永贵持有股份总数为205,253,479股。本次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取得首发前限售股的情况如下:
径竟得曹永贵所持公司33,004,369股(其中含公司首发前限售股
司首发前限售股18,309,000股已办理完毕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司法拍卖途径竟得曹永贵所持
公司首发前限售股21,683,000股已办理完毕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司法拍卖途径竟得曹永贵所持公司
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2,210,479,088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为 103,742,0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本次申请解
除首发前限售股的情况如下:
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7,578,4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售股份数量为 9,15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
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限售股份总数为 10,841,500 股,本次申请解除
限售股份数量为 10,84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
管理计划持有限售股份总数为 46,754,442 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为 46,754,4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系通过司法方式受让曹永
贵所持公司股份。上述股东对所持限售股未作出任何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原持有人曹永贵在金贵银业《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对其
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
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曹永贵所持首发前限售股票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即 2014
年 1 月 28 日)起锁定,现锁定期已满。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自 2014 年 1 月 28 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发行价 14.35 元/股,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不低于发行价 14.35 元/股,因此曹永贵所持股票的锁定期
无须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售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其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 50%;若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的,
不影响上述所有相关承诺的效力。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曹永贵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董事长。曹永贵申报离任时持股数为 205,253,479 股,2021
年 11 月 15 日解除首发前限售股份数为 74,328,846 股,现距曹永贵
离职已超过 18 个月,本次实际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为 74,328,845 股,
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
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拟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
   (二)本次解禁的限售股总数为 74,328,8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36%;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4 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份       质押或冻结的    本次解除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总数(股)        股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第一创业证
       公司
       中融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
       -中融-融
       收益权投资
       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华龙证券-
       浦发银行-
       华龙证券金
       智汇质押宝 4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违反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事宜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金贵银业本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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