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 3,2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25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200.00 万股。回拨
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9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网上初
始发行数量为 1,2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光华股份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T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
价初始发行“光华股份”股票 1,280.0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
相关规定,并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T+2 日)16:00 前,按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
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1
月 3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
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
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2,528,412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截止号码为 000200910968。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
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7,848.08469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
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3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
数量为 2,88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有效申购倍
数为 3,488.03764 倍,中签率为 0.0286694154%。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T+1 日)上午在深
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 号深业中心 308 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2 年 11 月
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
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
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