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
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
商业经验。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2.1-2.3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会议组织等工作。
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
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之间的关系。
见;
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
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实;
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
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
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
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和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
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
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督促公司对外披露:
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
情况;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
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
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
事)主持。
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用由公司支付。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息。
定执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与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
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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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