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业物业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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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2-078 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业物业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盘活公司存量优质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商业物业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同意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司及/或
公司子公司持有的商业物业发行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CMBS),通过结构化设计,
发起设立总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储架申报、分期发行),期限
不超过 18 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商业物业抵押
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万
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招商资管、申
万证券“招商申万-电建南国 1-5 号商业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
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2〕806 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交所对“招商申万-电建南国 1-5 号商业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
称“专项计划”)《招商申万-电建南国 1-5 号商业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招
商申万-电建南国 1-5 号商业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债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深
交所挂牌要求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
者保证。专项计划管理人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并将风险揭
示书交投资者签字确认。
  三、专项计划管理人发行专项计划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基础
资产或专项计划法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
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专项计划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 5
期。专项计划管理人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首期挂
牌申请文件、24 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全部专项计划挂牌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
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五、专项计划管理人应当在专项计划完成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发行
情况,并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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