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 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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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13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2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杨江红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会议时间: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电话
    (七)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三)
    (九)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4人,代表4家股东,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620,387,2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85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4,365,996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5.550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10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1,377,94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6.5894%。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限制人员流动和集中,无法至公司现场开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腾讯视频方式参会,见
证律师亦通过前述视频方式列席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见证律师认为通过腾讯
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
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227,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8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851,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25%;
反对 3,392,0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93%;弃权
份总数的 0.0782%。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3,410,4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92%;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035,1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464%;
反对 21,220,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22%;弃权
份总数的 0.0714%。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且公司为下属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244,4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6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869,1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825%;
反对 23,508,7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175%;弃权
的 0.0000%。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8,93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563,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072%;
反对 5,814,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916,0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138%;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540,8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744%;
反对 22,837,1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256%;弃权
的 0.0000%。
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8,960,0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25%;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584,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96%;
反对 5,793,1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8,93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563,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072%;
反对 5,814,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8,938,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563,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072%;
反对 5,814,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894,6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11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519,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19%;
反对 22,858,5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381%;弃权
的 0.0000%。
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1,894,67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11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8,519,4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19%;
反对 22,858,5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381%;弃权
的 0.0000%。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8,960,0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25%;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584,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96%;
反对 5,793,1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兆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8,999,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77%;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624,3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427%;
反对 5,735,9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70%;弃权
总数的 0.0103%。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国
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041,0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24%;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041,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24%;
反对 6,336,8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9,767,2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391,9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07%。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314,5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9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514,2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139,0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6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067,9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692,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6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136,3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6,761,0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06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647,3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272,0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042%。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101,07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725,8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9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965,3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590,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9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173,3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798,1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12%。
  (七)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刘媛女士、沈耀华先生共同
组成第八届监事会。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8,622,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247,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22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266,1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890,9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5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8,853,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478,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7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吴丹惠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
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五、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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