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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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蒋伟楷先生全权处理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
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性存款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若前
次现金管理尚在有效期,则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已包含该部分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
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
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
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实施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
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
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关联监事陈嘉仪、陈华娥与李斌均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
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持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的
半数,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广州市浩洋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
况,能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
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关联监事陈嘉仪、陈华娥与李斌均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
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持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的
半数,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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