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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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
蒋伟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占公司
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 2023 年度内。同时,董
事会拟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继续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
信额度的议案》,并拟授权董事长蒋伟楷先生全权处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4 亿元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
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存款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
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低风险
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若前次现金管理尚在有效期,则本次闲置自有资金现金
管理额度已包含该部分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
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
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公司制定了《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
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2 票回避。(关联董事许凯棋、劳杰伟作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的规定,特制定《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州
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2 票回避。(关联董事许凯棋、劳杰伟作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决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
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修改解锁方案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
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
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
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2 票回避。(关联董事许凯棋、劳杰伟作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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